yuffany wrote:
沒錯,修法就是得吃...(恕刪)
隔壁樓已經討論完了
該樓的樓主已經不知道躲到哪去了
請參考該樓樓主的資料之第2點和第3點
第四條 承認各國紅會的條件
一個國家的紅會如欲得到第五條第2節(2)款的承認,須具備下列條件:
1.它應建立在一個獨立的國家領土上,而且《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已在該國生效。
2.是該國唯一的全國性的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並由一個中央機構領導;在與本運動的其他成員交往時,中央機構是唯一有資格
代表該會的。
3.本國合法政府已依照《日內瓦公約》和國家立法正式承認它為志願救護團體,擔任政府當局的人道主義工作助手。
4.具有獨立的地位,從而得以按照本運動的基本原則進行活動。
5.採用《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所規定的一個名稱及特殊標誌。
6.組織機構應能便於履行該會章程所確定的任務,並在平時就做好準備,一旦發生武裝衝突,應能履行公約所規定的法定任務。
7.該會活動須遍及本國領土。
8.在吸收志願工作者和專職工作人員時,不得考慮種族、性別、階級、宗教和政治見解。
9.嚴守本章程,愛護團結本運動各成員的友誼,並與本運動各成員合作。
10.尊重本運動的基本原則,以國際人道法指導其活動。
沒有紅十字會法規定
只要有心 人人都可以拿著白地紅十字自稱紅十字會的時代來臨了


第 3 條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以白地紅十字為標幟,除國際紅十字公約有規定者外,
其他公私機關及社團概不得使用,並禁止作為商業上之製造標及商標。
yuffany wrote:
你可以隨便自稱是慈濟嗎?
你可以隨便打慈濟的名號在你的產品上嗎?
國際間承認台灣紅十字會嗎?
白地紅十字的商標現在就是由紅十字會專法擋著不能動啊
等到沒有的時候
你要用什麼法條來阻止呢?
btw慈濟有商業和營業登記
請不要亂用,會犯法的

國際不承認?
那為何九二一的時候又要捐給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呢?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副秘書長謝昭隆表示,考量物資收集、 輸運的人力物力耗費、檢
疫因素,紅十字會不考慮個人捐贈物資,而就現有備災倉庫進行物資調度,他呼籲民眾以
捐款方式援助日本救災, 以就地採購方式可更符合災民實際需求,也可藉此活絡當地經
濟。921大地震,各國紅十字會共捐助台灣15、6億元, 來自日本紅會占了8成
為什麼不被承認的中華民國紅十字專法被廢了
日本紅十字會要很驚訝呢?
7月12日立法院通過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日本赤十字社(即日本紅十字會)得知此消息後,會長近衛忠煇(Tadateru Konoe)於昨(14)日再度來函,表示對此感到「十分錯愕」。
真是奇怪了
最有趣的是有人突然講一講又不想廢了
轉彎還轉真快啊
要奪權就直說嘛
搞個廢專法是在搞什麼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