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的是司機,1拖32,為何司機家屬講話好像這場重大車禍跟司機無關呢?


Gugugu wrote:
直接犯罪行為人就是司機
他怎麼樣都不可能沒責任


所以你已經找到關鍵證據能證明事發經過確定司機就是直接犯罪行為人嗎?
司機是旅行社或者通運公司雇用的
要負連帶責任的

知道什麼叫連帶責任嗎?
就是不管賠多少,這些連帶責任者都要負全責
旅行社沒錢就找通運公司要,通運公司沒錢就找旅行社要

更不用說,現在還沒有調查完畢
誰知道會不會是遊覽車也有問題
時速六十公里全車人就死掉八成
司機以外的問題絕對還有一大堆

說極端一點,台灣遊覽車的安全係數遠遠低於一般小轎車
一般小轎車60公里都不減速去撞,死人的可能性都不高(車內人)

最可疑的,應該是旅行社違法要求司機過勞駕駛
這部分司機就不太需要負責
跟工地工頭不要求高空作業員穿上救生索
結果營造廠要負連帶責任
是一樣意思

這案子目前來看
第一責任者是旅行社,惡意讓司機過勞駕駛
第二責任者是遊覽車車體打造者,60公里翻覆,整個車體上半就開罐頭了
第三責任者是勞動檢查單位,瀆職

yungsheng_us2001 wrote:
司機是旅行社或者通運公司雇用的
要負連帶責任的

知道什麼叫連帶責任嗎?
就是不管賠多少,這些連帶責任者都要負全責
旅行社沒錢就找通運公司要,通運公司沒錢就找旅行社要

更不用說,現在還沒有調查完畢
誰知道會不會是遊覽車也有問題
時速六十公里全車人就死掉八成
司機以外的問題絕對還有一大堆

說極端一點,台灣遊覽車的安全係數遠遠低於一般小轎車
一般小轎車60公里都不減速去撞,死人的可能性都不高(車內人)

最可疑的,應該是旅行社違法要求司機過勞駕駛
這部分司機就不太需要負責
跟工地工頭不要求高空作業員穿上救生索
結果營造廠要負連帶責任
是一樣意思

這案子目前來看
第一責任者是旅行社,惡意讓司機過勞駕駛
第二責任者是遊覽車車體打造者,60公里翻覆,整個車體上半就開罐頭了
第三責任者是勞動檢查單位,瀆職


哈哈,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budinx wrote:
所以你已經找到關鍵證據能證明事發經過確定司機就是直接犯罪行為人嗎?...(恕刪)

行為人跟肇事原因不同喔
行為人代表整個行為在他的手中完成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yungsheng_us2001 wrote:
司機是旅行社或者通運公司雇用的
要負連帶責任的
知道什麼叫連帶責任嗎?
就是不管賠多少,這些連帶責任者都要負全責
旅行社沒錢就找通運公司要,通運公司沒錢就找旅行社要
這案子目前來看
第一責任者是旅行社,惡意讓司機過勞駕駛
第二責任者是遊覽車車體打造者,60公里翻覆,整個車體上半就開罐頭了
第三責任者是勞動檢查單位,瀆職...(恕刪)

連帶責任是受雇人負主要責任
雇用人跟著受雇人負連帶責任
旅行社和車行的責任是成立在司機之後

居然可以把司機脫離得乾乾淨淨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我認為不要在說什麼認為60不算快的理論,大車可不比小車,建議大家彎道還是照限速開好,開的愈快,反應時間愈短是不變的道理,只能說也許開慢一點,司機就反應的過來,再來應該是針對問題點分開作檢討改善,第一是司機過勞問題,第二是司機超速問題,第三是車體一摔就嚴重解體問題,看起來三方都有責任

budinx wrote:
所以你已經找到關鍵證據能證明事發經過確定司機就是直接犯罪行為人嗎?


閣下似乎對交通意外處理的程序完全不了解
當發生交通意外有人死亡,警員會以過失致死罪將肇事司機以"人犯"移送
通常檢察官會視乎情節嚴重來處理,一般會交保候傳
以這次案情來說,因為死傷人數太多,如果司機還活著,很大機會被羈押
然後檢察官再釐清肇事責任,要不要起訴駕駛者
這次是"業務過失致死",拍到的畫面,沒看到跟其他車輛發生碰撞
問題是司機已死,也沒法移送他
檢察官仍然要繼續偵辦,將來就算確定司機有責,可是當事人已死亡無法起訴簽結
至於過勞...這是後繼民事賠償的問題,司機是蝶戀花的僱員,自然逃不掉賠償責任


yungsheng_us2001 wrote:
司機是旅行社或者通運公司雇用的
要負連帶責任的

知道什麼叫連帶責任嗎?
就是不管賠多少,這些連帶責任者都要負全責
旅行社沒錢就找通運公司要,通運公司沒錢就找旅行社要
...(恕刪)


照你這樣說

公務員犯錯連帶責任可以追究到總統

什麼時候連帶責任跟滿門抄斬一樣的恐怖




上次那個遊覽車司機縱火....最後旅行社賠多少錢???

這個連帶責任怎麼沒到旅行社身上???
鍵盤分析師

啾哥哥 wrote:
所以以後只要開車出車禍,就說是過勞,把責任推給僱主就沒事了呢?晚上喝酒出車禍:僱主逼自己加班,開車超速出車禍:怕上班遲到被僱主扣錢,對於32名最無辜的乘客,就想要快樂出遊,平安回家,司機肇事的責任無可推諉,去年載陸客燒死的意外,開始報導好像司機英勇救人喪命,搞了老半天,是司機放的火..........

Gugugu wrote:
居然可以把司機脫離得乾乾淨淨


司機當然一點責任也沒有,死人是不必負任何責任的
死亡就是最高的負責表現

消費者參加旅行社的行程,全程依循旅行社的安排
司機千錯萬錯,旅行社都應該連帶責任
更何況司機已經往生

說白一點,旅行社不管派哪個人來駕駛
出了事,旅行社的連帶責任是無法躲避的
執行你旅行社的業務,出了事情,旅行社的連帶責任不可避免

說得更難聽,今天旅行社就是派一隻猴子來開車
或者用電腦自動駕駛
反正執行的是你旅行社的業務,你得負責

如果旅行社可以推責,營造商也可以推給水泥廠,銀行可以推給行員個人
那基本的信任就無從建立,也就無社會秩序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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