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偷世界的智財權...?多嚴重?

美國當年被歐洲罵偷竊,日本被美國罵山寨
台灣被稱海盜王國,歐洲也互相山寨。。

先山寨偷竊的發達了,然後轉型成功後,去嘲笑後面起步的。

不要說的多高尚,什麼那是過去。。。就算現在讓這些國家重回當年,你覺得他們就不會山寨了?

我很想知道,版上正反雙方,沒用過盜版軟體的有多少人,麻煩請發個聲。
西班牙偷荷兰,英国偷西班牙,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等偷英国,中国偷美国


山寨是工业化必由之路

除非你想一辈子烂泥扶不上墙,否则必山寨
無所用心 wrote:
我很想知道,版上正反...(恕刪)

應該反問,買過正版軟體是自用的有多少
把學校或公司的版權軟體拿回家的也不少
好笑的是買正版的還被人笑盤仔
DESPACITO wrote:
要談強制授權,就不得不談起台灣對飛利浦光碟專利強制授權這件事

這可不是人命關天的特殊傳染病啊


那是有人要拿克流感來談,只好這樣回覆。

強制授權又不是只有中華民國才有,不過在世界貿易組織規範下,大多是在跟健康有關的藥品上,重點在事後的補償或仲裁金額。

飛利浦在光碟到底拿到多少授權金呀?台灣在這個時間點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應該還沒成熟,這點我沒有研究。

對於其他人在討論的議題,坦白話說我沒多大興趣。

中國都已經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經濟發展到這樣的程度,一堆人還在拿早期的事在說...以前的人可以三妻四妾,現在人外面養小三,會拿以前的體制來替自己說嘴嗎?

中國最強山寨國不意外

什麼東西都能抄,抄完之後別人告他也告不贏
最後拿一筆錢出來,就變成共同研發了

DESPACITO wrote:
要談強制授權,就不得不談起台灣對飛利浦光碟專利強制授權這件事
這可不是人命關天的特殊傳染病啊


那是民進黨執政時代的事,最後還是撤銷了強制授權。

針對智慧局於93年7月26日作成准予國碩公司特許實施處分飛利浦CD-R專利權一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97年3月13日以95年度訴字第2783號判決核准國碩科技特許使用飛利浦公司所有的五件「可錄式光碟片(CD-R)的製造方式」專利,不具合理商業條件,智慧局敗訴,智慧局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均被法院撤銷,智慧局應重為適法的處分。最後智慧局決定不上訴,判決確定,且智慧局希望在10月之前,重新檢視2004年所為之強制授權行政處分,並研究修正專利法。
本件CD-R特許實施爭議總算告一段落,但歐洲方面仍認為我國專利法76條有關強制授權要件,「只要兩方談不攏即可授權」的門檻太低,抵觸世界貿易組織(WTO)TRIPs協定。智慧局表示,今年5月曾經以視訊會議的方式與歐盟交換意見,雙邊諮商正式會議預定於今年10月舉行;因此近期內將對此議題舉辦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並於年底專利法全盤修正案中一併重新檢視強制授權的要件。
對此,歐洲經貿辦事處長李篤(Guy Ledoux)表示,既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經做出判決,且已經與台灣進行雙邊對談,2008年10月之前,只要沒有特殊情況,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將暫不採取法律行動,不會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出貿易爭端解決。

emerson76 wrote:
那是民進黨執政時代...(恕刪)


撤銷是因為再硬下去,就要打貿易戰啦!

台灣哪有家底跟歐盟打貿易戰

其實我要說的主要還是,這種事兩岸都沒少幹過

看到有人得意洋洋地以聖人姿態去嘲笑對岸,我就會忍不住去掀底出來
seanling wrote:
你們不覺怪怪的嗎 難道超過2億美金的機器沒有任何特殊的專利嗎

專利不等於技術開發,
專利可以付費取得授權,
專利必需申請,可以轉移,買賣,
只要原廠沒意見,沒什麼好怪.......

喬治奇摩 wrote:
飛利浦在光碟到底拿到多少授權金呀?

每片約台幣3元,
制定標準,專搞專利授權是筆好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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