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gooo wrote:請講技術員實際的薪資吧!
台積電 最低階的員工 每年新進員工 技術員月薪資 不超過3萬元 台幣 但是工作量卻每年大增 台積電在掐什麼
莫災鞅 wrote:
前面寫成月收入寫錯...(恕刪)
請你再詳細看網頁內容, 其中條文確如 bluefeather17 所提, 此事是先前被bluefeather17 指正我的回文後, 我再次看時才發現的 (連夜改相關回文真是慘呀). 跨國稅法是比較不容易理解當地的立法意旨, 往往容易陷入想當然爾, 但應對當地法律保持必要尊重....... 特別是稅法, 要不要我普法 "冰姐/范老大" 這應該認識一下.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我的理解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很多人是跨省工作怕兩頭收不到稅, 所以在當地稅局往往要求各公司對全體員工每月/分次扣繳(預扣)到戶頭上再全年結算. 特殊國情特殊對待. (果然都是搞財政的, 常保現金流量維持運行)....
這有點像多年前在發薪資時, 公司對高所得人員先預扣部份金額作所得稅款, 年度報稅再結算, 免得一次繳稅金額過高, 但後來好像取消了, 不確定是公司嫌麻煩還是國稅局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多人性.... 繳款結清期是 3/1 ~ 6/30 有四個月. 中華民國是5/1~5/31....... 呃算了咱們人少要認命.
弱時擱置爭議, 強時自古以來,
特權別人不可有, 自己不可無.
肥肥魔 wrote:
請你再詳細看網頁內容, 其中條文確如 bluefeather17 所提, 此事是先前被bluefeather17 指正我的回文後, 我再次看時才發現的 (連夜改相關回文真是慘呀). 跨國稅法是比較不容易理解當地的立法意旨, 往往容易陷入想當然爾, 但應對當地法律保持必要尊重....... 特別是稅法, 要不要我普法 "冰姐/李老大" 這應該認識一下.
...(恕刪)
他提出大陸大陆个人所得税3.6万以下税率3%是指月收入。不是年收入
我才回應他是全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6萬3%...
不看其他免稅額就是年收入沒超過6萬RMB為0*3%=0(管你賺一天賺兩天還是賺半年)
應納稅所得額就是應納稅所得額
所得收入就是所得收入
就是兩個定義不同的東西
哪有什麼地區不同而不同的問題
台灣也是這樣算,級距不同而已
打從開頭講的應納稅所得額早就已經減去免稅額了
我也不懂他一直講免稅額度到底想表達什麼東西
有沒有預扣跟算法、計算結果到底有什麼毛線關係?
如果考慮各地區城市特殊減免事項/專項扣除/附加扣除等或除薪資外收入也不一樣,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會計事務所對所得稅可是另外建立分月附表及不同收入列出計算範例, 就這樣菜鳥都不一定會作對.
絕對不要跟當地人討論稅金, 他一定每分每毫都很清楚, 且再三核算...... 從自己荷包拿錢, 誰不心痛. 咱們會搞不清楚中華民國個人所得稅.......... 5月快到了....心情真是低落....
預繳..... 呵呵... 那群學財經的..... 賊精得很.
1. 錢的時間價值, 白話就是利息...... 金額不大可是繳錢的人多呀.
2. 有現金誰還要期票.... 現金入帳戶就馬上動用..... 誰管財政紀律....
3. 多退少補..... "補"那是跑不掉的. "退"那萬一我忘了,你又沒想到... 那不就扯平了... 就算你想到了, 再拖幾天也是好的.
4. 跨省..... 怎麼說也應該到我口袋, 到他口袋不太對吧.....
5. 其他.......... mmmmmm 太陰暗了....
弱時擱置爭議, 強時自古以來,
特權別人不可有, 自己不可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