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1251 wrote:
鄭男行兇當下的心理狀態?
精神障礙對行為的影響程度?
是否達到喪失辨識能力?
鑑定報告也沒有明確答案

7月3日,鄭男擔心自己遭人殺害
還曾向派出所的員警報案

顯然鄭男很明白:殺人屬於違法行為
因此才會向警察尋求協助

7月5日,鄭男殺害警察後
法官卻認定鄭男喪失辨識能力
進而判決殺警無罪


既然敢這樣判
就不要怕被批評


你要不要先想清楚再來回文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phS00313 wrote:
你要不要先想清楚再來回文 ~

鄭男擔心自己遭人殺害
還曾向派出所的員警報案
這是判決書的內容唷
你有甚麼問題?
大馬1251 wrote:
鄭男擔心自己遭人殺害
還曾向派出所的員警報案
這是判決書的內容唷
你有甚麼問題?


請問

用正常人的認知 來做為 精神病的認知

你覺得這有沒有錯 ~



簡單的說

如果他(精神病)當時的認知是, 他殺的是魔鬼呢 ?

亦或是用一般正常人的例子

如果他(精神病)當時的認知是, 他是在做正當的防衛呢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phS00313 wrote:
請問用正常人的認知 (恕刪)

鄭男擔心自己遭人殺害
都知道要跑去派出所報案

顯然他很明白:殺人屬於違法行為
我有講錯嗎?
jackalann wrote:
殺警案的判決書的主文...(恕刪)


審判品質跟判決書的頁數無關,不是頁數越多,品質就越好
phS00313 wrote:


請問

用正常人...(恕刪)


如果鑑定報告有出,寫犯人將員警當成惡魔來殺,判無罪也無爭議,問題鑑定醫生沒這麼寫
大馬1251 wrote:
鄭男擔心自己遭人殺害
都知道要跑去派出所報案

顯然他很明白:殺人屬於違法行為
我有講錯嗎?


我不是他(精神病), 所以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明白:殺人屬於違法行為

所以, 你覺得你能了解他在想什麼嗎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phS00313 wrote:
請問用正常人的認知 (恕刪)

你知道你自己在說什麼嗎?
phS00313 wrote:


所以你是法官 ?


誰說只有法官能對案子表示意見?不是法官也可以陳述自己的意見看法,只是沒有法律效力
yurue wrote:
如果鑑定報告有出,寫犯人將員警當成惡魔來殺,判無罪也無爭議,問題鑑定醫生沒這麼寫


沒這麼寫 就等於沒有 嗎?


現實是, 醫生都鑑定是 思覺失調 , 所以你到底是信, 還是不信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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