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Y家新聞看到這篇報導,以下有新聞連結。
其實昨天在電子媒體就有這則新聞,心想這樣小的新聞也要驚動立委出動來幫忙調解
竊以為台鐵根本就沒錯,甚至可以理直氣壯的反問這名乘客以及立委:
規定就是過去經驗所衍生出來的東西,如果我不禁止你攜帶氣球進月台,到時發生斷電或是其他不可預期的意外怎麼辦?你可以賠償因為斷電所造成的損失嗎?
就算要對比捷運規定,也是有數量跟尺寸的限制!如果我們不細看新聞報導的內容,就會直覺認為台鐵規定比捷運要缺少一點人性化...
我想我們理當維護自身的權益,但只要牽涉到其他人的連帶安全時就必須毫無疑問的遵守規定不是嗎?
新聞主角是某私立大學的講師,但因為這件事去找立委投訴我認為實在是沒有任何意義...
更別提幫他出面的立委大人了...
http://tw.news.yahoo.com/帶氣球-搭得了捷運上不了火車-01341078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