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7418816.shtml
上面的新聞,用白話來說:
公保有一條法律保護它不破產,就是:政府有義務去補足公保缺口,以保障軍公教權益。
今天,勞委會提了一個修正案,要勞保也可以比照公保一樣,要政府以補足這個缺口,以保障勞工權益。
但今天政府回絕了,理由是:財主單位即已表明反對立場,主張社會保險應自給自足,若潛藏債務高,應採減少給付或提高費率等方式因應,不宜由政府以預算撥補
這............................................
補公保缺口的錢,也是人民出的。也是勞工繳稅,補給公保!!!
唉~~~~~~~~~~~~~~~~~~~~~~
公保 –> 政府:信賴保護原則 -> 年底選舉獲得軍公教鐵票
勞保 –> 政府:你家的事
小孟孟566 wrote:
公保有一條法律保護它不破產,就是:政府有義務去補足公保缺口,以保障軍公教權益。
今天,勞委會提了一個修正案,要勞保也可以比照公保一樣,要政府以補足這個缺口,以保障勞工權益。
但今天政府回絕了,理由是:財政單位即已表明反對立場,主張社會保險應自給自足,若潛藏債務高,應採減少給付或提高費率等方式因應,不宜由政府以預算撥補...(恕刪)
軍公教族群的保險如何不是「社會保險」??難道又是因為「非一般人」??
政府財政、主計單位主張「社會保險應自給自足,若潛藏債務高,應採減少給付或提高費率等方式因應,不宜由政府以預算撥補」,
這主張應該也適合套用在潛藏債務比勞保還高的「軍公教退輔基金」,
否則只會讓勞工族群質疑政府財政、主計單位自肥,
擺明「軍公教退輔基金」缺錢,由國庫無限額補貼,
國庫缺錢再向人民收刮(漲價、加稅),「勞退基金」缺錢,非我族類則自生自滅,
即「軍公教(當然保含政府財、主單位)族群負責優先拿光國庫的錢,人民負責納稅補國庫的錢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