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才改85制…基層公務員:怎麼一改再改
.-字+字.作者: 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11月22日 上午3:19.
....公務人員月退去年才由七五制改為八五制,且公布有十年過渡,如今又可能改成九○制,基層公務人員一聽紛紛跳腳,認為若要延後月退年齡,最好一次就定案,不要一改再改,造成人心浮動;且月退年齡延太老,有礙公務員新陳代謝。
今年才考上公務員、已邁入中年的黃振鑑說,日本等先進國家,都開始延後勞工或公務員的退休年齡,畢竟像以前的七五制,最年輕五十歲就可月退,正值好用的時候,太早退的確有點可惜;但若延到六十、甚至六十五歲才能月退,會讓新血難以進入公務系統。
黃振鑑說,基層公務員多數希望退休制度不要一改再改,新制才剛實施,又要改,讓人無所適從。
相較於公務人員,目前學校教職員月退修法仍未完成,仍採七五制,即年滿五十歲、年資滿廿五年就能月退,雖然也擬改為八五制,但法案送到立法院還沒通過;若將來公務員改採九○制,教職員可能也要比照辦理。
當過小學老師的台大註冊組主任洪泰雄說,國小老師太老,不但沒力氣教,家長更不願意讓孩子給阿嬤阿公教。若老師也改成九○制,最快六十歲才能月退,家長可能先跳腳。
「把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刪掉,其實已逼大家延後退休。」洪泰雄說,考試院、行政院應轉換思維,要解決退撫基金破產危機,不必然要延後月退年齡,適度提高費率、減少給付,就可達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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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如果家長不希望六十歲的老師教你們家小孩的話
那會不會也不希望60歲的阿公做漢堡給你們小孩吃
當然也不希望百貨公司櫃姐是65歲的阿罵
所以櫃姐跟餐飲業的勞工應該要在40歲前退休,對吧??
因為公務員65歲退休+40年資=105制。
目前勞動基準法有明文規定:
第53條
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
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第54條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一、年滿六十五歲者。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
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請看清楚法條再砲所謂75制、85制、90制。
公務人員退休法
第3條
公務人員之退休,分自願退休、屆齡退休及命令退休。
第4條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一、任職滿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二、任職滿二十五年者。
配合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並依法令辦理精簡,未符前項規定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准其自願退休:
一、任職滿二十年以上者。
二、任職滿十年以上,年滿五十歲者。
三、任本職務最高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滿三年者。
第一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者
,由主管機關就其職務性質具體規定危險及勞力範圍,送經銓敘部認定後
,酌予減低,但不得少於五十歲。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以上機關、直轄市政府、直轄市
議會、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
第五條
公務人員任職滿五年以上,年滿六十五歲者,應予屆齡退休。
前項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者,由主管
機關就其職務性質具體規定危險及勞力範圍,送經銓敘部認定後,酌予減
低,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第11條
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辦理退休時,符合下列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規定者,
得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
一、年滿六十歲。
二、任職年資滿三十年以上且年滿五十五歲。
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辦理退休,未達前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月退休金
起支年齡者,就下列方式擇一領取退休金:
一、支領一次退休金。
二、至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日起領取月退休金。
三、提前於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開始領取月退休金,每提前一年減發
百分之四,最多得提前五年減發百分之二十。
四、支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並至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日起領取
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
五、支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並提前於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開始
領取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每提前一年減發百分之四,最多得提前五
年減發百分之二十。
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辦理退休人員,曾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領有殘廢
給付,且於退休前五年內曾有考績列丙等及請延長病假之事實者,得擇領
或兼領月退休金,不受第一項月退休金起支年齡限制。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修正施行前任職滿二十五年以上且年滿五十
歲者,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辦理退休時,得就第九條第一項之退休金種
類擇一支領,不受第一項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限制。
除前項人員外,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修正施行前具有依本法合於
採計退休之年資者,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辦理退休時,其年資與年齡之
合計數與附表一規定之指標數相符或高於指標數,且年滿五十歲以上者,
亦得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不受第一項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限制。年資與
年齡合計數之計算,未滿一年畸零月數不計入。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前修正施行前任職滿二十五年以上且年滿五
十五歲者,於年滿五十五歲之日起一年內,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辦理退
休時,得一次加發五個基數之一次退休金,並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給。
前項人員於退休生效日起一年內,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薪)給、
待遇或公費之專任公職,應由再任機關按比例收繳其加發之退休金,並繳
回原服務機關。
所謂75制、85制、90制就來自第11條第1項,均在規範自願退休領全額月退休金的限制。
65歲不分勞工或公務員一律強制退休,才不管年資多少年,就像去年有一位60歲考上公務員,5年後就會屆齡退休,根本不受85制約束。不過他退休只能領一次退休金,不能領月退休金。並不是每個公務員退休,都可以領月退休金。(月退休金,有滿15年資年滿60歲以上或滿20年資年滿55歲等限制)尤其現在年齡大的考生,真的算盤要計算一下。
1589 wrote:
65歲不分勞工或公務員一律強制退休,才不管年資多少年,就像去年有一位60歲考上公務員,5年後就會屆齡退休,根本不受85制約束。不過他退休只能領一次退休金,不能領月退休金。並不是每個公務員退休,都可以領月退休金。(月退休金,有滿15年資年滿60歲以上或滿20年資年滿55歲等限制)尤其現在年齡大的考生,真的算盤要計算一下。
簡單說,
勞保須年資15年以上,年齡60歲以上(逐步調高到65歲)可申請退休領月退,
若以公教的算法來說就是75制或80制,並非105制,
但是其實不宜直接比較。
因為公教人員能領月退的年資條件比較嚴格,但是年齡條件比較寬鬆,
直接用xx制來比會誤導觀感。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