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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鬆綁外勞基本薪資
搭配已經大幅放寬的外勞人數與適用產業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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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班工時適度調整
應該是衝著這兩條來的
男工一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一個月工作(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女工一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一個月工作(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這也是跟第一條相關 因為台灣一般勞工 不會加班這麼久
需要加這麼久的 通常也都是責任制了 但是使用外勞的單位經常有勞動檢查
所以常常被這條卡住了 --目的人力費用COST DOWN
3. 鬆綁工時、定期契約與資遣解雇之規定
**鬆綁工時
現在一堆製造業與服務業被雙周84工時 卡的死死的
員工不是不願意加班 就是會吵著要加班費 --目的人力費用COST DOWN
**定期契約
應該是衝著這條來的
勞基法九條一項 [定期契約]若勞工工作有連續性 應視為[不定期契約]
如果這條被廢止 以後老闆都跟你搞三個月一約 一個月一約
什麼無薪假 資遣費用 什麼都不用這麼麻煩了 約滿直接叫你滾
勞工甚至連拿失業津貼的權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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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解雇
我想這個規範就非常多了 對很多慣老闆來說 最痛苦的就是卡在這一點
資遣必須一個月前預告 還要給預告工資
工作每滿一年 要給一個月基數的平均工資
勞工還要拿到資遣證明 去勞保局申請失業救濟
這時候又很容易被勞工告 高薪低報
(因為失業救濟是按 投保薪資一定比例發放)
不但會被罰款 還可能被要求補足勞工損失
這些一旦被廢止 老闆開除人 成本大幅下降 想怎麼搞你就怎麼搞你
員工用久了 薪資墊高了 我就開除你 換低薪的人來幹就好 反正不需要資遣費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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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藍領外勞永久居留
現在外勞 有一次三年 最多得申請延長三次 也就是十二年
(這也是今年初才改的喔 原本最多九年)
申請外勞有一堆第一次費用 如果申請後可以永久使用 就少掉第一次費用
再者又搭配第一項 外勞與基本工資脫鉤 然後又設立經濟特區
專門給使用外勞的老闆蓋工廠 不用多說 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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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留用外籍生,鬆綁薪資下限
留用外籍生 應該是衝著陸生來的 這個有很多政治因素 就不討論了
鬆綁薪資下限 其實就是廢除基本工資
這條只要廢止 15K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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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降低資方對部分工時勞工的勞保負擔
部分工時 很饒口對不對 簡單說就是 "工讀生"
長期連續聘用的工讀生 企業一樣要負擔勞健保等費用
如果降低或者取消企業這部分的費用
那這些老闆 就可以用工讀生的名義與你執行工作合約
既然是工讀生 要你滾就滾 要你休就休 哪有資遣跟無薪假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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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會議不是[全國產業發展會議]嗎?
怎麼完全變成資方的會議了...
勞方要發言還要外面什麼的.....
看了這個會議
好像台灣唯一的問題就是勞工薪水太高
全國環保共識會議結論報告
13位會議成員針對「環保署依據『污染者付費』觀念,對立法徵收之各項污染防制(治)費是否
有擴充及整合之必要?」的議題,全體成員達成以下數項整體性事項之基本共識。
全體共識成員同意減少污染物物質之發生的責任,應由政府、事業、民眾與相關團體共同負起改
善目前環境品質惡化的趨勢。擴充污染防制(治)費,是基於落實污染者付費、使用者付費觀念
,將過去忽略的環境外部化成本,內化至生產成本、市場價格與消費者行為中,強調不只從末端
減少污染量,更要從源頭開始面對。另污染防治(制)費的擴充,包含增加「費率」、增加「徵
收項目」、提升「環境污染防制(治)費」為「環境稅」之層級、同時藉由污染防治費的擴充,
將不合理的相關補貼政策予以取消,更進一步將收受的費稅以公開、有效、更有彈性的方式加以
應用,促成污染物質的真正減量,並推動基層環保共識家庭生活教育,以落實環境生態保護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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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環保共識會議中, 環保團體可以做出自己的結論供政府作為施政參考且無人鬧場....
那這次的全國產業發展會議呢 ? 難道企業主就不能有自己產業界共識??
這些環盟 勞盟鬧啥場呀 !!!
現在的就業市場都這麼慘了,很難想像自已的下一代怎麼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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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phaq (廢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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