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32013042300620.html
有媒體今天以頭版報導,高雄捷運上有一對男女,被拍到疑似在車廂中,公然進行猥褻行為;在社群網站「噗浪」上,有一名自稱是當事男子的網友,發表了一篇「公開澄清」。他表示,兩人當時因為「身心疲累」,才會在捷運車廂上做出不雅行為,不過兩人都已成年,有「完全責任能力」,他將追究上網散佈相關影片的有關法律責任。
聲稱是當事人男子的人,在這篇澄清聲明說,當天是幫女性友人進行「外拍」,結束後搭乘捷運回家時,在「身心稍微疲累」的狀況下,才會這麼做。期間他並沒有射精,不過由於女子屢次碰觸到他的「敏感點」,才會讓他不慎露出有些令旁人覺得不舒服的表情。
男子表示,就算他們犯了「公然猥褻罪」,刑責也可以較輕,並以勞動折抵,他本人與他的友人,願意因為這起在公開場合所做的不適當事件,致上最深歉意。但至於有人拍下相關影片,甚至在網路上轉發,而且還發表讓他們覺得「越說越離譜」的評論,他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也對於未經查證,就大肆報導的平面媒體與電視新聞,立即道歉,以維護他個人以及他友人的名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