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興28號」事件發生之初,裴瑞茲曾奉菲國總統艾奎諾三世之命,當「特使」來台協調,最後任務失敗、狼狽離台。(圖/資料畫面)
外交部指出,台菲漁業會談的預備會議上,雙方達成多項共識,包括保證「廣大興28號」事件絕不再發生;彼此的公務船不會向對方漁船開火;若扣押對方漁船,同意儘速釋放船員和漁船。
裴瑞茲(Amadeo Perez)17日指出,菲方不會對進入領海、無武裝台灣漁船使用武力,但若是台灣漁船以武力拒捕,菲方將以武力執法。
裴瑞茲說,如果台灣漁民越界被捕,可以申請交保,或繳交5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150萬元)的行政罰鍰,就可立即獲得釋放;如要等候司法判決,不但會耗上許久時間,訴訟費用恐高達10多萬、甚至20萬美元,「因此台灣漁民應該會樂於繳罰鍰換自由」。
對此,外交部回應,在第一次預備會議中,雙方並未提及台船越界罰款等相關細節,強調「這不是我們認知的訊息」,未來會再逐一討論。
原文網址: 越界被捕罰5萬美元!菲:台漁民應樂於「繳錢換自由」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618/225172.htm#ixzz2WpWOEx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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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寧願把錢捐出去打菲律賓 你tmd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