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說,為何志願役可以帶手機,可以外膳宿,可以有錢去玩樂,可以釘義務役,我只能說,要這些特權,你不會簽下去,簽下去你就有這些特權了。大部分志願役沒有這麼差,也有很多很守本份的。另外現在大部份義務役的想法,就跟這個社會一樣,很民粹,別人有的爽事,他要有,賽缺都跟他沒關係。我是義務役,每次躲在營區喝酒,常想,這樣的舒服小日子,還好只要一年十個月。當兵,沒退伍前,就算給你吃龍肉,你也覺得沒味道。
yygg001 wrote:
新聞說,為何志願役可...(恕刪)
大部分的義務役心態,都是打著"坐牢"的想法去的
事情能推就推,問題能閃就閃
沒接業務的就不用說了,接業務的,只要不要在退伍前爆康就好了
在我那當兵是兩年,三年的年代就是這樣了
現在義務役的只剩不到一年,更是這樣
但問題軍中的缺就是這麼多,事情就是這麼多!
義務役志願役混雜,男兵女兵混雜,造成軍隊裏面 "同工不同酬","同酬不同工"現象
久了自然就有嫌隙
這次役男被整死,我很驚訝會跳出"志願役","義務役"這兩個小圈圈辭彙
代表軍中這種問題非常嚴重!
我那年代,和志願役的相處就很融洽
記得退伍前幾個禮拜
只要有空都是由志願役長官輪流作東,喝到爛醉才被抬回營區
那時候行政官開玩笑說會趁我們爛醉時代簽"志願留營書",個人則說:"神智不清時簽的文書一概不承認"
拿到退伍令那一晚,一個志願役學長(人事官)在中山室哭了
我們幾個屆退預官也只能安慰他:"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退伍後前幾年還是偶而回去營區看看
要說"特權"
那要看你能負多少的責任
至少我當年看到有不少志願役軍士官(連女生都一樣),雖然有外散外宿假,但是也鮮少出營區的
他們雖然有很大的自由(因為指揮官信任,主管就可以簽假單)
但是每個人都擔很多責任在身上,其實那種"特權",也很少有機會用到
JasonQ wrote:
甚至於我們當時的營長觀念就是, 不可以讓義務役的加班熬夜, 但是志願役的因為是自己簽下去的選擇, 所以做不完的業務要自己承擔~~~
(恕刪)
所以看到新聞上在分義務役志願役,實話說有點驚訝
通常上頭的官對義務役的很禮遇,反而對志願役的很嚴格
個人就偶而會看到上尉少校被飆罵
真的就像在罵狗一樣,被罵的還像新兵一樣雙手貼緊褲縫
反而沒看過義務役的被罵過
就像上面說的,義務役的比較少加班
只是我們這一批比較認命一點,單位加班,我們就一起加班,義務役反正排休,也常常志願輪週末的安官戰情,讓志願役的可以週末回家陪家人
也因為這樣,比較得長官緣
志願役有的外散,我們也有
甚至主官的職章就放在桌子上,只要有需要都可以自己填外出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