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一堆鄉民還在吵說苗栗縣政府用50萬徵收土地再用200萬賣出去?
到底是真懂還是假懂阿?
大埔是區段徵收還是一般徵收?
區段徵收跟一般徵收的差別?
上面是一位網友對區段徵收的解說,還蠻詳細的。下面是節錄一些部分:
簡單來說,區段徵收後,會有45%的土地由政府來進行公園、道路、國民學校、停車場正些公共設施的建設,另外有15%的土地由政府出售償還建設的開支,其餘40%土地是交還給地主的抵價地。
所以除去公共設施用地,當地居民還能持有待售土地的七成。
雖然地主取得的土地變小,但以大埔的情況來看,原本農地的價格一坪只有幾千塊(還不一定賣得出去),但區段徵收之後。地主取得的是已經有各項公共建設及規劃的建地,前陣子聽說一坪喊價破八萬,有機會上十萬。其實對地主來說是翻好幾倍的價值。所以很快就有非常高的同意率。
另外有關財團、建商、黑心政客,其實一開始土地都是在原本地主及政府手上,外部的建商之類是不會分到的(除非他們徵收前就已經取得土地,但這跟徵收本身無關,是他們自己的正常交易)。後續建商想取得土地,一定要跟地主購買或是等政府公開標售。取得成本都是已經漲價過的。
要詳細一點的還是去看那篇文章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