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時,美國的報章媒體報導一則關於Naked果汁品牌爭議的訴訟案件.
先簡單地介紹一下故事背景,Naked Juice是屬於美國百事可樂(Pepsi)底下的品牌.
因標榜使用全天然素材,而廣受消費者喜愛.
相關的marketing research也指出消費者因想到自己所喝的飲料是更健康的,
而願意支付4USD左右的單價來購買Naked Juice.(高於其他品牌1.5~2.8USD的單價)
有位消費者,覺得對於"全天然"這廣告標榜是有問題的.
因此提起訴訟,Naked也出面接受相關單位檢驗.
檢驗單位指出可能具有問題的部分,
例如添加了膳食纖維,維他命......
但這部分筆者在稍微翻閱了相關資料與集體訴訟書後,認為的確是有爭議的.
例如:
新鮮的葡萄汁很難確保每一批的色澤都是一樣"紫",
那麼添加從葡萄中萃取的花青素(anthocyanins)使色澤一致,那還算是全天然嗎?
的確是從天然的食物中萃取的啊!?
又如,美國很喜歡在各式飲料中添加維他命,連瓶裝水也有.
那麼假設,把從西印度櫻桃或是萊姆中萃取的Vitamin C加到葡萄汁中呢?
還算是全天然嗎?
再如,把富有膳食纖維的蔬果纖維加入果汁中呢?
還算是全天然嗎?
這些例子都可以說是從天然蔬果中取得,再加入天然果汁中.
但"多"了這一個動作,
是否能稱之為all natural(全天然)就連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都無法給出明確的定義.
但面對如此具有爭議的訴訟,Naked的處理態度卻相當積極.
不待漫長的司法訴訟釐清爭議,
主動提出說明,將產品送驗,對於產品上標示"all natural"造成的爭議致歉,並同意將此標示移除.
並提出對消費者相關的"補償"措施外,
更提供了900萬美金(2.7億台幣)讓曾購買過的消費者申請"補償"
於2007年9月~2013年8月間,曾購買過Naked果汁產品的消費者無須出示任何消費紀錄即可申請45USD"補償".如有相關單據可證明消費高過75USD者,可申請75USD的"補償"
(面對連FDA都認為有爭議的條文,Naked更有大興訴訟的實力與本錢啊!)
我一直使用"補償"兩字而非"賠償",
是因為,Naked Juice沒有被檢驗出添加人工香料,人工香精,人工色素.防腐劑...
而相關的訴訟連司法上的認定都有爭議的情形下,
Naked就主動表示願意移出爭議標示,並提供自覺曾因此標示而蒙受損失的消費者申請"補償".
並溯及既往至2007年.
如果對此還用"賠償"兩字的話,那台灣胖達人的民生消費詐欺事件,就只能用"謝罪"兩字了.
許多人會說,為什麼要放大檢視此事件?
其他廠商都沒出錯過嗎?難道他們的產品都沒添加香精嗎?
仔細的思考,
今天引起台灣社會反感的關鍵不在於"是否添加香精",
而是明明添加了香精,卻還標榜無添加香精,拉高售價,獲取高額利潤.
從各方的行銷學個案分析,或上述的marketing research中也能知道,
這類廣告標榜的確能讓消費者願意付出超額水平去支付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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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中午
胖達人官網發出聲明:未添加任何「人工香精」
將對散布不實言論網友提告
8/21稍晚
胖達人官網聲明修正為:未添加任何「工業用」人工香精
8/22
胖達人官網聲明:使用「天然食材」製造的香料(香精),「天然酵母」才是好吃關鍵
對網友提告字眼已刪去
8/23
胖達人總公司生技達人公司總經理徐志鴻稱,誤以為廠商提供的香料為天然香料、不含人工香料,才在前天發出該聲明,向消費者致歉,願退費
擬對供貨廠商提告
8/24
胖達人推責「香料商未告知」
8/26
胖達人 創店者硬拗「是顧客誤解」
資料來源: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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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廠商處理事件的態度與作法.
希望這次的事件能讓不論是胖達人或是其他廠商都能有所警惕.
(尤其是與民生直接相關的食品健康衛生)
以上為筆者翻閱相關資料後的隨筆,資訊翻譯上可能有不完善之處.
有興趣的朋友可自行查閱網路資訊與NakedJuiceClass集體訴訟內容書.
NakedJuiceClass集體訴訟內容
http://www.nakedjuiceclass.com/pdf/Notice%20of%20Class%20Action%20Settlement.pdf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uUvyGiz9mM
http://finance.chinanews.com/stock/2013/07-29/5097219.shtml
以上單純瀏覽新聞事件時有感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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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幾位網友的討論,提供幾點個人觀點.
筆者曾在台灣,美國,中國三地修習法律,在台灣取得法學學位,在美國取得商學學位.
也曾在台灣與美國參予或主導過多次消費者權益訴訟案件.
在此,筆者只是單純提出自己的觀點,對於不同的觀點也表示接納.
有網友提到Naked或是Pepsi集團如此對消費者釋出善意,是為了"挽救商譽".
這點與實際情形相悖.
此事件(Naked)在美國並沒有太多消費者因此而覺得權益受損,
甚至連某些網友口中過度保護消費者的美國政府都覺得訴訟有認定上的爭議而一再延宕.
主管機關的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更無法對此案例提出註解.
Naked juice並未被驗出人工香精,人工色素,防腐劑等等危害人體之成分.
而筆者從商業數據上來看,Naked Juice的消費者訴訟是起於2011年.
但在之後的銷量並未出現明顯衰退.
由marketing data來說話,可以反映消費者並未因此拒絕購買該品牌,
而Pepsi集團也更無網友所提為了"挽救商譽"而出此策之動機.
舉個更貼近的例子,連筆者本身每週喝Naked的瓶數,不下五六瓶,
照理來說,筆者應該對Naked加以撻伐,不是嗎?
有網友說,這兩個事件是不能比較的,因為國情不同.
甚至表示胖達人會賠不起.
在此,仔細思考,
同樣是食品問題,一個只是被認為有爭議存在,另一個則是被確定屬民生詐欺.
為什麼不能比較?只因國情不同?
那麼同樣的因素,台灣能要求自己蓋出像先進國家一樣安全的核能電廠嗎?
說能的人是否會被貼上標籤,指稱國情不同,不能苛求政府公共建設標準.
(當然,又會有人說,麵包跟核電廠不能相提並論.)
有網友擔心胖達人會賠不起,
那又如何呢?在做不實標榜賺取高額利潤時,怎不擔心賺太多?
之所以能拓展成為22間店面的公司,資金來源,不就是"民生詐欺"所得嗎?
將不當得利賠償給消費者,不應該嗎?
既然提到國情不同,那筆者簡單舉幾個類似食品衛生健康案件在台灣,美國,中國的例子.
在中國如毒奶粉事件,判決的案例是不當得利充公,相關違法人員判處死刑或監禁.
在美國如發生類似案件的判決是,該企業必須負擔受害者的醫療外並提出巨額賠償,
因此賠償金額往往大於不當得利,相關違法人員必須面臨法律制裁.
在台灣類似的案件太多,以塑化劑為例,廠商明知所生產的飲料以塑化劑替代起雲劑會危害人體.
最後的判決因原料商與下游商達成和解,所以賺了十多年的不當得利無須支付鉅額賠償外,
負責人也只判處14個月監禁.
國情不同?就該停滯不前,畫地自限,阻礙發展嗎?
當Costco進入台灣時,標榜美國企業的無條件退換貨.
有多少台灣人說台灣國情不同,這樣的企業到了台灣是無法生存的.
結果呢?台灣短短的時間內發展了幾間店面?
又有幾間店面的單店營業額排入全球前十.
而台灣的退貨率卻只有2%,遠低於美國的10%.
胖達人事件讓消費者憤怒的,應該不只是添加香精吧!
而是標榜天然素材不加香精,賺取高額利潤的背後卻是謊言.
在面對黑心內幕被揭露後卻是強硬的揚言對爆料人提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Bd5oQDp6pc
並在網路上公告將對散布的網友提告.
這樣的態度是否引起更多的爭議呢?
以上幾點分享.

整理的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