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逼車條款,今日聽警廣有交大的警官說了一堆,最近這個話題警廣應該會一直出現
不過有一個"超車的規定"不知開車的朋友您知道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一條有說明,給朋友們參考(全條文請連結至下段網址)
http://motclaw.motc.gov.tw/Law_ShowSBasis.aspx?LawID=E0055084&soid=3783
其中第3款有說到: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
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如果違反可能就是逼車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