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學識沒有這些教授高,但職場的經驗讓我實在搞不懂這些教授片面去解釋開放的項目! 比如:
1. 歐美日等先進國家對中資廠商通訊設備之採用均嚴格設限, 也未開放中方電信服務商經營其內部電信服務。
>> 我談美國好了, 政府限定設備採購的確有TAA Compliant限制,但民間沒有, 所以像Verizon, ATT這些公司並沒有限制. 華為進不了這些電信商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政府限制!
至於服務的部分, 美國開放更多, 中國電信都可在美國提供IP服務和租機房了, 況且我們連IP服務都沒開放!
http://www.ctamericas.com/content.asp?pl=627&contentid=628&id=3&indexid=0
說實在真的架個機房就可以破壞和盜取台灣資訊, 那阿六不用等開放,只要對方一個工程師來這裡出差租個房子申請中華電信FTTB就可了! 還有人提到阻斷式攻擊, 要做阻斷式攻擊且不用從台灣內部, 從大陸來就夠了!
說實在開放這三項二類電信我都不覺得的對中國這些大電信商有興趣過來, 真的是雞肋! 要做直接投資台灣二類電信公司還比較快! 真的要在雞肋裡挑骨頭, 我真的搖頭! 如果開放一類那來吵我是會讚聲的!
49學者聯署聲明 反服貿開放第2類電信業
NCC查證WTO公開資訊後,指出美國、日本、歐盟等國早已遵照WTO承諾,開放陸資投資電信業,大陸的中國電信2012年已取得美國國際業務經營執照,中國聯通也在歐洲、美國、日本、新加坡等國家都設有分公司。
NCC昨日要林盈達說到做到,支持本次服貿協議中電信業務開放,並指出台灣這次的開放項目,仍遠低於在WTO時所做的承諾,對陸資有更嚴格的限制
林盈達教授好像沒遵守
http://www.chinatelecom.com.cn/gjywpd/hwtz/index.html
可以至以上網頁看中國電信的海外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