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投盟等數個公民團體組成的自由台灣陣線昨晚發出聲明,要求中正一方分長方仰寧立即自請停職靜待調查,警政署長王卓鈞與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應接受檢調與監察院調查;台北市警局應立即撤銷對公投盟之違法行政處分,將路權與公道歸還給公投盟。自由台灣陣線指出,公投盟總召蔡丁貴今晚七點,將於立院正門口舉行記者會說明此事。路權是屬於全體用路人的...不是屬於社運團體的,OK?
請蔡丁貴自己想看看為何公投盟可以在立院周邊拿了5年的路權,而別的團體卻要跟他借路權或是改地方。路權不是只有屬於公投盟,別人的權利跟蔡是一樣大的,中正一讓蔡丁貴拿了5年路權,結果還給人找麻煩,連續違反規定,還提供工具給佔行政院的群眾。現在還有臉出來說路權被取消?!蔡丁貴你也夠了吧!佔了5年是有特權嗎?如果不是中正一分局的包容可以讓連續5年的路權給了蔡丁貴嗎?你該為自己感到羞愧。這5年拿不到路權的其他團體應該去告中正一圖利特定團體。
G-PLUS wrote:由公投盟等數個公民團...(恕刪) 他的路權申請跟實際的有時太會亂跑~不在他申請的範圍內~更何況...那天他被驅離~是在立法院的門口~跟他申請的路權更沒關係~被驅離是應該的~他跑出去被車撞~要亂跑被撞~真替那撞他的車主抱不平.真倒楣~所以他的路權一直違反規定~也損害其他用路人的權益~不該准!而且他說他是台灣國~就去找台灣國的警察申請路權~中華民國警察更不該准~而且侵犯中華民國的土地~也該驅離!
真不懂他們到底想幹嘛?!難道中華民國改為台灣國美國就會承認你了嗎?!中國就會讓其他國家跟你建交嗎?!只會在那搞自爽不如想想要怎麼讓台灣更好你們也曾有八年的機會可以好好幹一場結果八年在幹嘛?!只是讓台灣更沉淪路權申請不知有最長期限?!且不得連續申請這樣的規定?!竟然可以讓一個團體連續占這個路權占這麼久?!乾脆那條路改為"公投護台灣聯盟大道"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