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用01 , 刪,不爽用01 , 刪
你硬要說"走在路上被色狼攻擊也看女生穿多穿少,有沒有化粧 ,才能判定是否違法..。"
是你自己認知上有問題,我都把話講到前頭了,無論如何都不可以有違法行為。
再來,如果你的穿著真的跟多數人都有很大差異(衣服穿成那樣,並不違法),參加一個具有
可公開評論性的活動,穿著這麼要引起人注意的衣服,這如果不是要引起他人注意嗎,請問
這是什麼?當時還有部份人穿著外套。整件事難道不是可公開評論嗎?
再說彭華幹到底說錯什麼,說了什麼污衊的話:很正是嗎?超正是嗎?還是穿這樣難怪學
生不要去春納?那一點錯了?還是你認為他手在影片前揮來揮去有摸他身體,影片您再去看清楚....
你這麼支持婦權是一件很好的事,大家應該鼓勵,請堅持,這不關什麼顏色。
只是婦團的表現才是挑顏色,請問
1.周議員(說某女性校長是妓女)部份人士向某一個婦團檢舉,
該婦團回答沒有空理他,保障婦女權益的熱血怎麼不見了--->標準差很多
2.雞排妹昨天弄胸罩的事,這些婦團有去告他嗎?
3.蘋果日報每天物化女性,這些婦團有去告他嗎?
沒有顏色差別,我真的不相信.....
再重申:
1.不管任何穿著(包含沒有穿)任何人都不可以對他有違法的行法(包含污衊)---這個他的基本人權
2.可受公評的評論(不可違法,包含污衊)並不違法-----這是基本的言論自由
真的覺得說實話是這種下場,這太不公平....
皮豆 wrote:
你邏輯真怪,前文對後文根本搭不起來。
難道女生穿少一些就該被抺黃 ?走在路上被色狼攻擊也看女生穿多穿少,有沒有化粧 ,才能判定是否違法。
說到底就是顏色不合你意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