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訴諸公投想必是直接關係全民的重要利益
而且議題已非執政者或人民選出之民意代表所能片面表決
如果這麼重要的議題要訴諸公投,卻只要25%投票率就定生死,那對民主制度不是種侮辱嗎?
好比全國若有100人,25個人投票13贊成就通過了..那不是開玩笑嗎
我也是反核的,但我認為公投門檻是一回事
若未來都是比照這要的公投門檻
那我覺得公投沒存在必要
這只會讓民主表決的最後一道卡關變得草率
這要的得票率(13%)真的是大多數人的民意嗎????
這些人嘴裡掛著尊重大多數民意要怎樣怎樣的
公投都還沒投哪來大多數人??
若大多數人50%投票率會高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