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8日電
衛福部,檢驗上下游的劣質豬油,強冠公司市售的「全統香豬油」,竟然 " 都符合標準 " ;但,由於,原料來源,是回收廢油,食安法律不容,相關製品,都要下架。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布檢方提供的劣質豬油,包括 " 上游回收業者 - 胡信德回收的廢油 3 件 " 、 " 流向強冠公司的原料油脂 " 、以及衛生人員 " 在市面抽樣 - 強冠生產的「全統香豬油」 "
食藥署研究檢驗組長 - 陳惠芳,說,這次檢驗項目,包括:酸價 " 、 " 總極性物質 " 、 " 苯駢芘 " 、 " 重金屬 - 砷、鉛、汞、銅、鎘、錫、鉻 " 、 " 黃麴毒素 " ,這些油品,是否: " 酸敗 " 、 " 水解 " 的品質指標,另驗:動物性成分,是否有: " 豬以外 " 的成分,以及,加驗:重金屬 - 鉻,以了解:是否使用:皮革廢料等。
檢驗結果顯示, " 胡信德回收油 " 、 " 強冠原料油 " 的檢體,酸價, " 超過:正值標準 1.3mgKOH/gfut " ,代表: " 油脂不新鮮 " ,已 " 酸敗 " 、 " 水解 " ;同樣,檢體,也出現:苯駢芘, " 超過:正常標準 2ppb " ,這是: " 反覆油炸 " 的廢油指標,其他項目 " " 都合格 " 。
食藥署研究檢驗組長 - 陳惠芳,強調,強冠生產的「全統香豬油」,經過: " 精練 " ,除了: " 重金屬檢驗 " ,尚未完成,其他項目: " 都符合衛生標準 " ,只是,原料,是:法律不容的廢油,「這顯示不能只靠檢驗把關」。
食藥署副署長 - 姜郁美,說,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油炸廢油,不可以:回收、精煉,進入:食品鏈 " ,這種油脂製造的成品,進入:食品加工廠,所製成的食品,都要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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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子
刑期不會很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