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不用下台負責???
警紀大出包,這個局長坐領高薪,下屬出示都不用負責嗎???
他在記者會上說:夜店不是酒店,所以沒有警員違紀違法情事!
根據媒體報導...卻有3個員警被懲處。是怎樣...不是說不違法,何來懲處???
台北市議員-鍾小平都出來爆料了! 只怕會滾雪球,越滾越大!
警方掃黑抓毒之前,應該自己先清理門戶,把貪污,收黑錢,偷懶米蟲等員警先抓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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