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受賄早已不是新聞這次王令齡受刑中行賄典獄長被抓實在是天理昭彰大快人心希望法院把這群罪犯狠狠加重刑責,最好關到死!!!如果大官富豪黑道老大進了牢房還能吃喝玩樂作威作福, 還有天理嗎?希望政府好好整頓獄警否則無法實現社會正義
golihi wrote:是的,非法監聽是不能當證據但要是有抓到其他證據例如:送錢的承認了、被告承認了、存款不明增加了、污點證人作證、付款是當場抓到...一樣可以起訴、判刑的...(恕刪) 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就是違法違憲,後面還要辦什麼?跟侵犯隱私迫害人權的立國根本相比起來,小小的貪污算什麼事要談的話,檢察總長先下台,相關檢調特務先懲處革職查辦再來說其他的....
robert_ren wrote: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就是違法違憲,後面還要辦什麼?跟侵犯隱私迫害人權的立國根本相比起來,小小的貪污算什麼事要談的話,檢察總長先下台,相關檢調特務先懲處革職查辦再來說其他的......(恕刪) 正確的SOP不是應該先檢驗典獄長是什麼顏色的?然後再判斷他對某些陣營是否可以造成內鬥?再來才是進入2選1的狀態,A.違法違憲,濫權監聽,侵犯隱私,迫害人權B.法務部放任屬下收賄,監督不週,難道誰誰誰不用下台負責嗎?
樓主是否是久居國外,剛剛回台...殊不知台灣現在是人權至上,殺人輕判,詐騙天堂.關說樂園,大律師/名嘴橫行....典獄長為其管轄內的獄友奔走服務,何罪之有?反倒是 無聊檢調 違法違憲,濫權監聽,迫害人權.... 需先革職查辦,移交民間司改會調查論斷,並請監察院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