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的命案,有一個點,是我想不通最近在休假時,看到這新聞,這讓我最難過的是恩恩的命案一想到恩恩這麼小就被害了!被親生父親所殺害的這父親是家暴離婚的但我最想不通的是法官為何將監護權、撫養權判給家暴父是因為"父權思維"還是經濟的問題??如果判給母親,這些問題可能不會再發生吧??我想問一下,沒有監護權、撫養權的這方不能看孩子嗎???法官、社福這些是不是有瀆職的問題嗎?還有所謂的阿嬤又很可疑
小野牛 wrote:這父親是家暴離婚的但我最想不通的是法官為何將監護權、撫養權判給家暴父 是的~~我也想不通,有可能是母親這方沒爭取,要不 這個垃圾又家暴,經濟又不穩(不知當時是否就有前科),孩子判給他的機率也不會高,據我看來 這個母親也有失職之處,最後一次看到孩子 ,身上有瘀青, 就要趕快去了解,這個垃圾是甚麼德行, 這個母親應最清楚,會對自己家暴 ,卻不會對孩子家暴 ,這是甚麼邏輯,居然把孩子丟給家暴父,反正這個母親也失職...
小野牛 wrote:我想問一下,沒有監護權、撫養權的這方不能看孩子嗎???法官、社福這些是不是有瀆職的問題嗎?還有所謂的阿嬤又很可疑 當然可以探視但,給不給看或者,想不想去看,是一回事又或者找不找得到人(常搬家)又是另一回事新聞的內容一向都是不完整刊出來的又不少是記者自己腦補的只能確定這個可憐的孩子有個狠心的生父有個也許無能或不負責任的生母其它沒看到第一手資料都很難定論至於社福單位人少事多有個固定住處工作的人,他們還能追蹤安置對於那種社會邊緣人手機不一定打得通換住處也不會通知你的找不到人,也只能通報再通報也不能保証一定能及時了解狀況安置社福,若救得到一個是一個救不到的,也很難苛責....
merlinee wrote:當然可以探視但,給不...(恕刪) +1有位鄰居做家扶(這麼說嗎?)帶回家的孩子和我小姪女很要好幾年過去經過評估同意孩子的父親把孩子帶回去一回去父親就搬家又失聯社工聯絡了周遭所有找的到的親友都說不知情幾年過去了我那位鄰居還會想這孩子究竟在哪裡
這個媽媽越看越怪,怎麼看都覺得她當初應該爭取撫養權的,以一個家暴夫 ,又沒有正當職業, 判給女方的希望很大,現在藉口說因為前夫把小孩抱走... 又怕前夫打...bla...bla..怎麼看 怎麼怪,為母則強不是嗎? 自己怕被前夫打 選擇離開, 就不怕小孩被前夫打??最後一次看到小孩身上都有傷了, 還不追究處裡,有心的話, 抱小孩去驗傷都還來的及改判撫養權 ,不是嗎,總地來講 這個媽 根本沒那個心,但 事隔多年之後 又出來怪東怪西 好像又顯得有心,一整個的怪...
公家單位做事本來就是散漫!真的發生大事也不關公務員的事......看看澎湖復興航空事件就知道....."公平正義" 聽聽就好這可能是目前所知的世界不可能會有的..有的是!! 大家都有公平及正義的是人所呼吸的"氧氣"跟"時間"
Irene1058 wrote:這個媽媽越看越怪,怎...(恕刪) 我猜這位小孩的媽媽有可能是從事特種行業或是當初有出軌被抓到證據!!所以當初才沒極力爭取小孩的撫養權!!不過在台灣法官的判斷能力還真是...讓人猜不透!!這小孩的遭遇~其實當初判決的法官也有點責任!!
pink52077 wrote:我猜這位小孩的媽媽有可能是從事特種行業或是當初有出軌被抓到證據!!所以當初才沒極力爭取小孩的撫養權!! 最後一次看到孩子 帶她回去洗澡時 發現身上有傷,卻沒有追究處理 不是很怪嗎?自己的前夫是甚麼德行, 自己最清楚,家暴夫能對小孩有多好, 自己心裡有數,自己受不了的家暴 卻讓孩子去面對,第一次的錯失機會, 是沒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這是有心跟沒心的問題),第二次是看到小孩有傷口, 卻沒警覺 沒作為,自己錯失了救小孩的機會, 卻怪到別人身上,公部門只是最後一道防線,判斷孩子是否有危險, 永遠是最親近的人, 不會是公部門...
FunX wrote:請自己再去看看最新的消息 麻犯告知一下最新消息是甚麼??洗耳恭聽...我是不會去聽蔡小姐講甚麼投訴無門.. 警方不受理.. 叫他等候通知..那都是後話了,重要的是前面那一段 ,為什麼不爭取撫養權(怕被打所以不敢爭取撫養權??)為什麼最後一次看到孩子,幫她洗澡發現身上有傷時 ,卻不追究處理??她前夫前科累累 她沒警覺到嗎??不覺得這兩次機會都可以救到孩子嗎??還有我們可沒惡言相向喔,大家就事論事,這個媽媽確實值得同情... 遇到這種事...只是感覺她一直怪罪公部門 很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