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男子路倒 對街醫護堅持等救護車
東森新聞東森新聞 – 2014年12月10日 上午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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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男子路倒 對街醫護堅持等救護車
苗栗一名男子昨天上班途中被人莫名拿安全帽砸頭,他當場昏倒在竹南警分局旁的人行道上,當時男子一動也不動,警察趕忙到對面路口醫院借擔架,想把傷者送進醫院,沒想到護士不但不借,還以規則來搪塞,請警察自己叫救護車,只是這醫院距離男子路倒的地點只有12公尺遠,幾步路的距離護士竟然見死不救,目擊民眾批醫護「實在太冷血」。
這名男子路倒在警局旁的人行道上,好心的警察幫忙撐著他的頭卻叫不醒他,但看看這斜前方就是慈佑醫院,距離只有12公尺,警察到醫院借擔架卻吃了閉門羹,警察:「他叫我們還是要照標準流程叫救護車,就在對面而已,我就跟他講你們有沒有擔架?他就叫我們叫救護車。」
只是這救護車也不是馬上來,好心的民眾看不下去直街上醫院叫人,只見護士臉色難看往外走,而難護士嘴裡還不斷念著那套死規則。男子明明就沒辦法說話,全身無力,旁邊兩個護士仍舊沒有處置還是不將人先送醫,堅持要等救護車來,就這樣大老遠把救護車叫來,而救護人員抵達也不是把人抬上擔架,直接推到只隔12公尺的醫院,而是繞了一圈走了兩百公尺才把傷者送到醫院門口,護士冷眼旁觀讓民眾大罵太冷血,而消防局也挨批。
消防局副局長郭金原:「考量到交通安全因素,還有慈祐醫院入口順向的。」醫師黃信鐘:「道路上救援一般來講如果沒有第三公正者,我們是不敢介入,因為那是救護車的權責。」儘管是規定,但醫護人員沒有謹守救人原則墨守成規,醫護第一時間的處理態度讓人大嘆,到底是人命重要?還是死規則重要?
看了這個新聞跟回覆,發現還是有很多人分不清楚 EMT跟急診室醫護人員的專業跟職責
政府跟醫院應該要多加宣導的
長背板也是只有救護車上有,
急診室不是不借,而是根本沒有....
不去動患者的原因應該是患者是外傷患者,
外傷患者需要評估後固定才能送醫,
但固定器材只有救護車上有,
消防隊員的固定技術通常也比醫院醫護熟練,
任意移動傷患可能會造成二次傷害。
另外在急診室中的醫護人員都是待命狀態,
除非有先找人代班職務,不然也不能隨意離開急診室,
(相對的,診所醫生和護理師比較能夠衝出來幫忙)
緊急醫療的職權區分是院外由EMT處置送醫,院內由醫護人員進行醫療,
所以打119請救護車來並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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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非外傷患者,把患者扶(背)到急診室醫護也會接手處理
(但請自負被告風險....這裡台灣...台灣最美的風景是...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