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法務部長馬上批准死刑,打死幾個死刑犯殺雞儆猴,這些人過的太舒適了
hsin139 wrote:
請法務部長馬上批准死刑,打死幾個死刑犯殺雞儆猴,這些人過的太舒適了...(恕刪)



點子不錯,
下次發生劫獄的監獄,
就把那個監獄的死刑犯全部執行.
下次還有犯人想動劫獄念頭,
得先過裏面死刑犯那關再說.

台灣已經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
死刑是該執行了!

hsin139 wrote:
請法務部長馬上批准死...(恕刪)



不可能

如果因為劫獄事件而判死刑 那大眾就會知道底線在哪


因為劫獄而判 你叫那些被酒駕撞死的人情而以勘
劫獄事件才傷害幾個人而已 每年被酒駕撞死的不知道有幾百個人


難道被酒駕撞死的就該死嗎 為什麼沒有人替被酒駕撞死的人討公道 ... 每年慘死幾百具屍體 毀害幾百個家庭


說真的劫獄跟酒駕比起來 我覺得算小事

sunshine159 wrote:
台灣已經到了無法無天...(恕刪)


還沒到這種地步

劫獄事件 其實你我都推了一把 主嫌只要肯改過向善 社會應該再給他一次機會

hsin139 wrote:
請法務部長馬上批准死...(恕刪)


face粘萌又要出現了!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hsin139 wrote:
請法務部長馬上批准死...(恕刪)


這些重刑犯若當初判死刑,現在也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件
若沒搞好,搞不好有無辜的人要犧牲了
不過絕對不是廢死聯盟的人
請廢死團體和人權團體、鄭捷的律師趕緊前往高雄
用自己和典獄長交換!!
是你們說他們可以教化的!!!!
法客 wrote:
face粘萌又要出現...(恕刪)


話說回來,我認為大家應該都願意出錢補貼廢死聯盟全部成員去ISIS用行動捍衛自己的理念

被ISIS處決的人連犯罪者都稱不上

那處決死刑犯道底算根什毛


廢死團的,全部過去ISIS用行動證明你不是嘴砲!那我還會比較看得起你們
嘘は真実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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