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總經理湯佳峯今(17)日中午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有關大巨蛋,不希望走到和北市府終止合約這一步,他希望可以盡快跟北市府坐下來談,對於最重視的安全部分用同樣的基礎溝通,而不是2邊用不同做法,他希望可以趕快讓大巨蛋蓋起來。
針對大巨蛋問題,遠雄再度和北市府隔空交火,北市府上午再度回應,若遠雄執意不配合,北市府也做好善後接管的準備。湯佳峯中午接受電台專訪時表示,遠雄不是意氣用事的做出回應,對於北市府拆蛋或拆商場的要求都不能接受,因為巨蛋和商場靠在一起,本來就是共構,而且強度也是互相支撐,所以拆蛋、拆商場都是不可行的,「因為拆了就會垮一邊」。
至於安檢標準,湯佳峯大吐苦水的說,當初內政部營建署就是用巨蛋4萬人、15分鐘內可以離開場館的標準給予核可評定,所以遠雄是符合營建署的標準。而北市府的標準過於嚴苛,已超乎一般人可以理解的範圍。
湯佳峯說,台灣沒有一棟建築物可以符合這種標準,包含101大樓、市政府本身,甚至像東京巨蛋也不符合。至於電腦模擬方式,湯佳峯說,北市府的模擬方式是巨蛋園區5棟建築物同時失火,而且14萬人同時逃到空地又要站好、不能離開園區,這種模擬很奇怪,「違反國際模擬方式」。
湯佳峯說,希望跟北市府「好好坐下來談一談」,找個公正第3方來檢視,看最重視的安全部分要怎麼溝通,而且是要用同樣基礎溝通,而不是2邊不同做法。他再次強調「希望趕快讓大巨蛋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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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態度一開始非常強硬 現在態度大轉變
一開始讓以為 遠雄非常有保握打贏市政府
但好像..在當初馬市長簽約的條約中有寫道
北市府可以遠雄施工進度嚴重落後為由,依約暫時接管或繼續辦理興建及營運,甚至可以中止契約。另外,契約21.3.5也有提到,因可歸責於乙方事由終止契約,在開始營運前,甲方得不予收買並限期乙方移除。也就是若終止契約是因為遠雄的問題,台北市政府不僅可以終止契約,更可以要求遠雄拆蛋還地。
遠雄現在已經過了 之前訂定合約的完工期..現在是市府特許延後完工
一旦如果遠雄跟市政府打官司 遠雄勝算小...
1.完工日期已到期 大巨蛋確實未完工 進度嚴重落後 (原定 2014/06 完工)
2.大巨蛋使用權50年,50年好像包含訂定合約興建就開始算,打官司時間要很久,從2006年(應該)開始算,拖越久遠雄越不利~~
3.安全模擬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