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與富邦為文創大樓陷入僵局,富邦甚至放話要北市府鑑價買回。

對此,國民黨前台北市議員楊實秋表示,要市府買回根本就是假議題,
「台北市議會將如何同意這筆預算?
以富邦金控的影響力,影響16名台北市議員簡直輕而易舉。」

楊實秋也在文中提及,富邦在信義計畫區的3600坪土地,
若比照松菸文創案讓富邦董事長蔡明忠以當時13億權利金的3倍,分20年支付轉讓,
而營運權利金也以當時給市府0.5%的3倍來計算,「看民間有多少人來爭取這場投標?公道自在人心。」

另外,楊實秋日前也曾在臉書PO文說,
他並非要讓蔡明忠坐牢,
「我們不是法官,沒有這種權力。」
大家要的只是一個真正的委外政府BOT標案,
並希望企業能多回饋一點權利金來照顧貧富差距下的弱勢。





不用市府買回,以這個條件再重新投標,讓得標者來買......................


ebola01 wrote:
台北市政府與富邦為...(恕刪)


搞笑喔 ~

房子都蓋好了,還用當初的條件來重新開標?


ebola01 wrote:
國民黨前台北市議員楊實秋表示,要市府買回根本就是假議題,
「台北市議會將如何同意這筆預算?
以富邦金控的影響力,影響16名台北市議員簡直輕而易舉。」...(恕刪)


敢不敢指名道姓?
不敢: 欺瞞市府和民眾, 包庇這些受影響的議員
敢: 面臨富邦律師團對於此不實指控的訴訟

用爆料的爛招已經沒用了, 我也想爆料說受影響的應該不只16個, 應該有160個
^^A 請多多指教~

ebola01 wrote:
台北市政府與富邦為...(恕刪)


莫名其妙

要求多權利金在招標文件寫上阿

看有沒有人會來投標

等到契約簽了、投資開始有回報了再來不以契約行事

虧得還曾經是議員咧

連遵守契約精神的概念都沒有

什麼事都拿幫助弱勢來當藉口予取予求

要法令、行政規則、契約要幹嘛?

那跟『建國基金』的性質還真像咧


也不必由市府來轉一手,就由富邦開底價,直接開放企業投標。
有多的北市府就算賺到。

投標的企業除了購買大樓的標金外,還可以加碼回饋金,價高者得。
這樣免去打官司,也免去鑑價的麻煩,北市府還能賺一筆,皆大歡喜!






ebola01 wrote:
並希望企業能多回饋一點權利金來照顧貧富差距下的弱勢。(恕刪)


站在市府的立場多要權利金無可厚非
但是手段要漂亮一點
現在擺明的是先給你一巴掌(弊案)後面再來談
天底下有這樣談判的???

另外上面那句話我真是看不懂了
"貧富差距下的弱勢"
指得是小型文創公司?
還是弱勢家庭之類?

不管是指哪樣
這些權利金會用到他們身上?
有人可以指點一下說收這些權利金
市府用到哪裡嗎?

onbaby wrote:
有人可以指點一下說收這些權利金
市府用到哪裡嗎?

...(恕刪)


蓋社會住宅。

不平等的條約就商家而言就叫社會形象不佳,長期來說是傷了其本身形象。

如果能夠有一個更新趨於公平的機會,對商家、政府都有正面的意義,

其影響到的是一般使用的人民,數十年的使用年間要讓人感受不佳那麼久嗎?

ebola01 wrote:
台北市政府與富邦為...(恕刪)


1. 三倍的標準是怎麼算的?

2. 建物成本呢建物成本呢?


這人會被台北市民唾棄還真不是沒有原因

figo1958 wrote:
不平等的條約就商家...(恕刪)


什麼叫做不平等條約??

看契約要看全部

現在看別人有營收了就喊不平等

別人在投資興建、管養維護燒錢時是對誰不平等?

再看看市府自己經營的多條地下街是可以做成那種規模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