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以洪智坤的身分,記兩個過,對他有任何影響嗎???為什麼對內湖分局長,可以在事實尚未釐清之前,當場拍桌拔官!!對於洪智坤一再洩密,罪證確鑿,卻可以袒護再袒護,最後來個記過結案???原則是什麼???SOP是什麼???
不管是每一個國家單位還是公司行號SOP都不是一條線的首先第一個要先分派系接下來是分單位然後才是問題嚴重性最後一個是老闆裁示要核可還是否決如果老闆裁示否決,那麼就要進入迴圈每進入一次迴圈,皆依第一關卡來決定罰責要越來越輕,還是越來越重直到老闆裁示核可才會張貼公告所以,當然還是有走SOP啊
spin5678 wrote:我想知道以洪智坤的身分,記兩個過,對他有任何影響嗎??? 公務員(事務官)怕記過,但有給職的市政顧問不是事務官,好惡去留全憑市長一句話而已,所以記過只是個隨便給社會一個交代的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