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不判死刑?為甚麼我們就必須要對犯下死罪的人,『從輕量刑』

我不想討論甚麼狗屎廢死,台灣現在就是有死刑,沒甚麼好討論的,
等要廢死攻防那天再來討論這問題。
我想討論「為甚麼不判死刑?」「為甚麼不判死刑?」「為甚麼不判死刑?」
.
我從好多個學法律的人口中都有聽過相同的一句話,
判死刑是必須要「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
必須考量除所犯的法條以外,
還要考量犯案動機、犯案手法、犯後態度、教化可能。
.
我實在不解,
求其生而不得這句話,換句話說,
不就是對於犯下最高可處以死刑的罪行,
本質上我們就必須要『從輕量刑』『從輕量刑』『從輕量刑』!!
.
講更白的來說,
現在的司法見解,
不就是要求法官檢察官要想盡一切可以不判死刑的理由,
用盡所有可以脫死刑罰則的說詞,
想到沒辦法了,好吧只能求處死刑。
.
我實在不解,法官也是人,
他有甚麼超人的能力,可以去妄加判斷一個加害者的是否有「悔意」,
是否還有「教化可能」,
法官連我有沒有「屎意」,有沒有「拉肚子可能」都看不出來,
法條憑甚麼賦予這個責任跟能力,要求法官執行。
.
我實在不解,為什麼所有的罪刑,都是正面表列,
意思就是,符合條件打勾,好,就判這個刑。
唯有死刑是負面表列,意思就是有不符合的條件打勾,
一但有任何一項打勾,那就不判死刑。
.
為甚麼我們就必須要對犯下死罪的人,『從輕量刑』『從輕量刑』『從輕量刑』!!
強烈懷疑這次割喉案的龔重安,不是臨時起意的殺人,
是至少預謀長達兩年以上付諸實行的謀殺,
這雜碎根本就是已經參考了兩個殺人免死的案例,
自首手法、幻聽說法,根本完全模仿。
他完全研究過這兩個《殺人免死出獄再殺人》案件,
這雜碎就是要挑戰可以殺人又不用死刑的成就。

你知道更可怕是甚麼吗?
就是這傢伙若逃過死刑,完全有可能出獄再犯!!


狡猾吳敏誠每殺人就自首避死刑?
http://www.appledaily.com.tw/…/…/headline/20110908/33654129/
「有聲音叫我殺人!」 殘殺小姐妹惡魔假釋後再虐殺婦人
http://catloveus.webnode.tw/…/%E3%80%8C%E6%9C%89%E8%81%B2%…/
法官本來就是人
也本來就有犯錯可能
制度上預見這可能但又不能沒人處理這實際問題
因此就是賦予法官有此權力與空間
再用制度程序去補強或防止減少一些錯誤機率

至於你想不想了解要不要考量甚麼
若你自己都不想知道
那相對地人家也不用要你知道
你還問為甚麼是能幹嘛哩?

miamivice wrote:
也本來就有犯錯可能


從頭到尾,司法審判制度都允許法官以人的角度去裁決,
所以也允許法官有錯誤的空間,所以才分了一審二審三審,
所以才有不同法官加入審判。

但是在犯罪態度,教化可能的部分,
這部份,法官卻不必依據直接的證據,作出相對客觀的裁量,
這點難道沒有可討論的空間?


miamivice wrote:
至於你想不想了解要不要考量甚麼
若你自己都不想知道
那相對地人家也不用要你知道
你還問為甚麼是能幹嘛哩?


你這段太籠統,不是很明白,像是打禪機弄高深,
但就是不知道不確定,或是希望有不同看法,才要提出討論跟請教不是?
還是你認為因為現行就是這樣,規定就是規定,
規定就是對的,不用討論。


miamivice wrote:

2015-05-31 03:53 by miamivice
法官本來就是人
也本來就有犯錯可能
制度上預見這可能但又不能沒人處理這實際問題
因此就是賦予法官有此權力與空間
再用制度程序去補強或防止減少一些錯誤機率
至於你想不想了解要不要考量甚麼
若你自己都不想知道
那相對地人家也不用要你知道
你還問為甚麼是能幹嘛哩?


既然你這樣回答人家
我想應該也有很多人想知道
@為什麼你要點進來回答@
只為了找人家語病而已嗎???

王種 wrote:

2015-05-31 07:20 by 王種

你這段太籠統,不是很明白,像是打禪機弄高深,
但就是不知道不確定,或是希望有不同看法,才要提出討論跟請教不是?
還是你認為因為現行就是這樣,規定就是規定,
規定就是對的,不用討論。


不是
我跟你講
這叫牆頭草態度
哪邊有風...哪邊倒


就像比賽播報員
賽前他全不知道
賽後他全知道
賽後大批特批
就像神般的準
王種 wrote:
但是在犯罪態度,教化可能的部分,
這部份,法官卻不必依據直接的證據,作出相對客觀的裁量,
這點難道沒有可討論的空間?


在現實中沒有人有能力可預知誰會犯罪
換作是"能不能教化以後會不會再犯"也一樣
只有神才知道未來這檔事
至於法官他的角色應該是客觀且中立的
證據也是由雙方呈上
哪裡會有甚麼"直接證據"可以證明誰可不可教化?
這變數從來就不只一項更沒有啥標準答案
沒有的東西是要如何依據?
若不相信其判決不就是換人再判
不然是要怎樣?
換個角度說
要拿出絕對會再犯絕無教化可能的直接證據才能判死
面臨問題也是相同

王種 wrote:
你這段太籠統,不是很明白,像是打禪機弄高深,
但就是不知道不確定,或是希望有不同看法,才要提出討論跟請教不是?
還是你認為因為現行就是這樣,規定就是規定,
規定就是對的,不用討論。


現行做法就是可行作法之一
有其他更好做法當然可以實行
但那就要提出討論溝通
且不是用片面單一角度就可得出"更好"結論
如你這般哪裡不要不聽不想知道
那就繼續不知道
也沒有人欠你甚麼

flasvegas wrote:
既然你這樣回答人家...(恕刪)


因為基本上...
他只是想說不想聽


再說你這推論更令人搖頭
說個人想說的話人會比較自在
要討好網路上陌生大眾當牆頭草...
只有有所求之人會幹的出來
也只有心存"兩分法"思考邏輯者才會如此認為
因為其心底其實是只為"立場"說話
哪裡會跟"是非"有關

miamivice wrote:
他只是想說不想聽


我現在不就在聽你說了嗎?



miamivice wrote:
在現實中沒有人有能力可預知誰會犯罪
換作是"能不能教化以後會不會再犯"也一樣
只有神才知道未來這檔事

miamivice wrote:
要拿出絕對會再犯絕無教化可能的直接證據才能判死
面臨問題也是相同


你這回答不就是繞回我說問題的所在嗎?
沒有人可以預知、沒有人可以判斷,
只有神才能知道,
那就不應該把神力,拉到人類的司法審判當中。



miamivice wrote:
沒有的東西是要如何依據?
若不相信其判決不就是換人再判
不然是要怎樣?


你這樣說就對了,沒有的東西怎麼依據,
沒有依據,每個人看法就不一樣,
不相信判決就換人再拚,不相信就換不相信就換,
一百個人給出一百零一種判決,
這樣司法還有公正性嗎?
所以管見以為不一定要這樣,
也就是所謂的教化可能、犯後悔意,不應出現在司法審判中。

miamivice wrote:
如你這般哪裡不要不聽不想知道
那就繼續不知道
也沒有人欠你甚麼


其實我是想聽,想知道的,
所以這幾天我也提出問題問自己,
如果不考量再犯可能、犯後態度,
一切機械化操作,
那麼在一些拿走回收物、偷吃便當的案例中,
這些人是不是就毀了。

因為不是我的專業,所以我想知道,
曾聽過幾個法律人對話,
他們說,立法是有法理的,那麼這些法理是甚麼?
各國立法不同,有沒有甚麼國家有相同或是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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