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沒拿到實書或看過掃圖,還請各位神通廣大的板友補充或指證

以下是書中文字
「台籍慰安婦的動員始自中日戰爭時期。慰安婦的來源除風塵女子外,也有自願到海外從事慰安工作的婦女,及軍部透過役場(公所)在各轄區以抽籤方式徵調的民間婦女,或以『奉公』名義抽調的年輕女性,另外還有被騙而至海外從事軍妓工作的女性。」
先不論當初是不是自願 薪水開的高不高
如果事後沒有實際給付都算是「被騙」的範圍吧

當時付給軍伕 慰安婦的大都是軍票
戰敗後都成了廢紙!
就算如此 課文還是寫上了自願
也就是說這本課本的編者認為
台灣有非常多女性願意每天打開雙腿,給十來個不同的男人XX,不分高矮胖瘦美醜、有無性病的來進行X行為,事後還不用付錢!!
我的天啊
這種內容還寫進了高中課本...

再討論課綱小組專不專業之前
先討論課文的實際編寫者 倫理道德觀算不算正常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