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公民社會課綱" 3-1 人與人權"修改說明◆將原來「白色恐怖、良心犯、德國納粹等個案」提高層 次 並 一 般 化 為「政府濫用權力對人民的迫害」以及「殖民政府對殖民地人民的歧視」。(白色恐怖的個案在歷史課本中已有詳細描述)這句話我左看右看,都不覺得是在遮掩白色恐怖。反而是將白色恐怖與德國納粹畫上等號,都是國家公權力對人民的迫害。另外似乎也把那時候的國民政府視為殖民政府???這似乎更合乎一般人民對白色恐怖的認知。有甚麼錯誤的。我實在很不了解
簡單講... 沒有人會在意內容改了什麼因為選舉到了, 一切回歸顏色, 因為反對的人拿其中1%就能跟你跳針 舌戰了, 哪管其他99%都OK就像以現在看去年大腸花活動, 再對照現在的社會與經濟現況...只能說當時民氣可用... 就算再怎麼翻雲覆雨, 在激情過後總會面對現實的... 看經濟數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