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min wrote:我已為領獎金額是已扣完稅的金額原來還會影響到所得稅喔看來以後要多注意........如果有中獎的話 這....你是不是誤會什麼了?領獎金確實是完稅後的金額,這個並不算在所得稅內...所謂的扣抵所得稅,是你拿領到的獎金再去捐贈公益...這樣可以扣抵...這是中華民國稅法允許的合法節稅手段...簡言之,你不捐公益,那跟所得稅一點毛關係都沒有...
因為台灣的「個資法」只是擺好看的。很多私人資訊,例如收入,如果有異,就很容易「流落」出來。更甚者,還有財務部的人跑去問部門經理,為什麼你的部門裏有人薪水那麼高?換言之,只要有關係的人,問到正確的人,也問了正確的問題,就會得到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