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宅案不知違法 趙藤雄向法官致歉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今天出庭合宜住宅弊案,在庭上強調他不知自己行為違法,向3名法官道歉,希望從輕量刑。

台北地院今年3月審結八德合宜住宅弊案等案,依貪污等罪判處前桃園副縣長葉世文19年、趙藤雄4年6月、遠雄建設前副總魏春雄4年、學者蔡仁惠6月徒刑,葉世文女密友陳麗玲無罪。檢方及趙藤雄、葉世文等被告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受理並於5月間起開庭審理,今天進行一整天審判程序的辯論,有機會辯論終結,訂期宣判。

趙藤雄在庭上表示,檢方上訴是沒有理由,他本來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如果審判長及2名法官認為他有錯,他向審判長及2名法官道歉,一審判決刑期太重,希望從輕量刑,給個自新機會。

葉世文庭上說,檢方上訴無理由,A7合宜宅部分被判有罪,一審只根據蔡仁惠的臆測說法,指他有期約賄賂,但事實上他沒有任何期約或要錢的意思,「當時是蔡仁惠拿了一包錢,說是趙藤雄要謝謝我的,我不該有貪念而收錢」。

八德合宜宅部分,葉世文說,他有自白,在檢方偵查期間,就繳了犯罪所得,遭判10年,真的太重,請求法官給予從輕量刑;財產來源罪部分,他從頭到尾坦承犯行,也應從輕量刑;協助陳麗玲買屋及新竹眷改案獲判無罪,他同意原審見解。

魏春雄說,在八德案部分,他知道自己行為有錯,造成社會不良影響,他真心道歉;A7案部分獲無罪,事實上是葉世文來要錢,他沒有行賄意思,他拿錢給蔡仁惠及葉世文的行為不對,他對此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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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建商沒跟政客喬一喬, 我真的不相信.
有一就有二..
這下我看大巨蛋要挖也可以挖出一堆東西了..
最後再來句.. "蝦米, 我這樣做就犯法喔? 我都不知道逆"

jackwu105107 wrote: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恕刪)


趙董
活到這歲數了還這麼天真呀~~~

jackwu105107 wrote: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恕刪)


犯罪事證明確,認罪才是聰明的作法。
如果法官還真的輕判的話!

那台灣的法官真的是沒救了.

VICCHEN2006 wrote:
犯罪事證明確,認罪...(恕刪)


他沒認罪喔!
他是說"法官如果認為他有錯!!!"
nothing_f wrote:
他沒認罪喔!他是說...(恕刪)


你是趙藤雄?

他的律師會教他怎麼說。
nothing_f wrote:
如果法官還真的輕判的...(恕刪)

輕判才合理吧 因為他初犯又有悔意
不能因為他是被被媒體妖魔化的趙藤雄就加重量刑 要公平判決才符合法治精神
怕被關 知好低聲下氣 裝小弟

jackwu105107 wrote: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恕刪)

打官司的手法而已,在法官面前什麼都是假的,無罪免刑才是真的。

以打官司的手段,這是完全正確的,任何人都一樣。
我砲故我在
搶匪
我拿槍進去銀行
要求行員拿五百萬給我
我不知道這樣違法

強暴犯
我拿刀叫她脫光衣服
然後進行交媾
我不知道這樣違法

縱火犯
我在公寓樓下機車點火
燒死了十多人
我不知道這樣違法

搶匪、強暴犯、縱火犯
法官、不相信你可以問問趙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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