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47刀殺女友,恐逃死刑 (司法還是活的真棒)

台大宅王張彥文不滿林姓女友拒復合,去年9月當街狂砍林女47刀斃命還親吻林女遺體,被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但今天台北地院召開辯論庭時,張男辯稱當天原本想自殺,沒想到會殺死林女,很後悔,且願賠死者家屬所提1261萬元民事求償,檢察官聞言當庭改求處無期徒刑以上刑度,恐讓張男逃過死刑。

合議庭今宣布辯論終結,訂明年1月15日宣判。出庭聆聽辯論的死者母親質疑張彥文根本沒有能力賠償,且無法接受張彥文的辯詞,當庭痛罵他:「怎麼這麼殘忍。」張彥文的律師則表示:「不應殺了一個人就判死刑,應給他(指張彥文)自新的機會。」

台北地院今安排雙方家長到庭陳述意見,但僅死者母親與舅舅到庭,張彥文說:「很後悔犯案,願意負起一切責任。」並當庭向林母道歉;林母則哽咽說:「我一個女兒養這麼大,你竟然把她害死,要我後半輩子依靠誰?」林母委任律師李慧珠也質疑張彥文根本沒有能力賠償死者家屬,且對檢方降低求處刑度表示很無奈。(劉志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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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阿 我們人平常就是要多行善積德 會累積福報,劫難來臨時神明就會保佑你. 張先生用行動貫徹的他的真愛,雖然略有違法可是

人在做天在看,天公疼憨人,還是會幫一把啦.

只是現在社會責任還是要負一下,只好修身養性半輩子,這也算對得起他的貢獻啦.

男子漢 當有所當為
這剛好可以討論台灣司法改革問題
美國法院 法官可以刑事兼民事審理
以前老師說
這樣對被害人求償比較方便
反觀 台灣法官 刑事 民事
分立很清楚
同一事實 要做兩遍工
被害人 奔波忙苦

當然美國也有 純刑事 純民事

刑事兼民事 審判
由同一法官審理
也可避免 形事輕判後
嫌犯在民事上耍賴的情況發生
warragul wrote:
台大宅王張彥文不滿林...(恕刪)

死人不會說話 只有活人才有生存的資格
warragul wrote:
台大宅王張彥文不滿..
張彥文的律師則表示:「不應殺了一個人就判死刑,應給他(指張彥文)自新的機會。」.(恕刪)


殺了47刀 , 這是兇殘殺人,是客觀事實, 也無冤獄
為何可以教化, 就能逃過死刑?



主張廢死的學者, 既然是2016候選人, 就應該出面清楚說明廢死立場
就如同他公開宣示反核,廢核, 願意花天價(每年3000億), 支持再生能源的立場


頂新案
各黨政客都公開持反對立場
為何對廢死顧左右而言他?

請2016候選人清楚表示是否支持"兇殘殺人者死"
不能用"目前不宜" "沒有完整配套"來打馬虎眼
否則
2016之後鄭捷就能逃過死刑

warragul wrote:
且願賠死者家屬所提1261萬元民事求償,檢察官聞言當庭改求處無期徒刑以上刑度,恐讓張男逃過死刑。...(恕刪)


講白了就是1200萬換宅王不死就對了? 乾脆把錢直接匯到家屬帳戶裡,馬上判他無期徒刑我看還比較實在


千年之夢 wrote:
講白了就是1200萬換宅王不死就對了...(恕刪)




有錢判生
無錢判死

改為
有錢人判生
窮人判死

warragul wrote:
台大宅王張彥文不滿林姓女友拒復合,去年9月當街狂砍林女47刀斃命還親吻林女遺體,被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但今天台北地院召開辯論庭時,張男辯稱當天原本想自殺,沒想到會殺死林女,很後悔,且願賠死者家屬所提1261萬元民事求償,檢察官聞言當庭改求處無期徒刑以上刑度,恐讓張男逃過死刑。
合議庭今宣布辯論終結,訂明年1月15日宣判。出庭聆聽辯論的死者母親質疑張彥文根本沒有能力賠償,且無法接受張彥文的辯詞,當庭痛罵他:「怎麼這麼殘忍。」張彥文的律師則表示:「不應殺了一個人就判死刑,應給他(指張彥文)自新的機會。


快了!快了! 台灣快變成殺人天堂了,國家還養殺人犯養一輩子
全球殺人犯表示: 台灣是犯罪的天堂

恐怖份子表示:在台灣恐攻自首不會死

黑心商人表示:優良的司法體制




POISC wrote:
全球殺人犯表示: 台灣是犯罪的天堂

恐怖份子表示:在台灣恐攻自首不會死

黑心商人表示:優良的司法體制


雖然我反對廢除死刑

但要說一句公道話

上次挪威殺害七十人的兇手

因為法官認定其精神正常

因此判處最挪威最重之刑期.........21年

所以 台灣不是對於殺人犯罪最寬容的地方

不能因此說台灣是天堂喔

1. 是不是台大有差

2. 家中有沒有錢有差

3. 網路與論很重要

4. 明年風向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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