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劉泰廷通過朋友認識了“胖財”(犯罪嫌疑人、台灣電信詐騙集團老闆之一)。2014年2月底,“胖財”組織大家吃飯,目的是招募人員成立 公司,去埃及做電信詐騙。“2014年3月初,我到了埃及,不過只待了一周。”劉泰廷說,因為當時“風聲太緊”,電信詐騙未開展起來。
2014年5月,劉泰廷又接到“胖財”的電話,稱要在肯尼亞設窩點,並邀他同去。聽說“一個月可以輕鬆賺6萬元新台幣”,劉泰廷馬上同意前往。同年7月,他向母親謊稱去旅遊,按照“胖財”的安排來到肯尼亞,專門從事針對中國大陸民眾的電信詐騙。
劉泰廷供述,他是整個電信詐騙集團的電腦操作員,主要負責兩方面工作:一方面,通過百度搜索檢索到大陸移動電話號碼段,然後通過軟件群發詐騙電 話語音,每天發送1萬至2萬條;另一方面,充當電信詐騙集團和台灣“水房”(專門為電信詐騙集團洗錢、取現的機構)溝通的橋樑,通過SKYPE軟件與“水 房”聯繫,向“三線”人員提供銀行賬號,與“水房”確認詐騙錢款是否到賬。
辦案民警介紹,劉泰廷的薪酬是每月3萬元新台幣的底薪另加提成。在提成方面,若當月“業績”達到200萬元人民幣,可提成2%;300萬元人民 幣以上提成2.5%;400萬元人民幣以上提成3%。從2014年7月至2014年11月因涉嫌犯罪被肯尼亞警方羈押,劉泰廷稱自己至少拿到24萬元新台 幣,並通過轉賬方式將這些錢轉給前妻。
劉泰廷還承認,自己在被肯尼亞警方羈押的16個月期間,母親每月寄給他1萬元新台幣供其生活,但他一直未告知母親他在肯尼亞真正從事的“工作”。
其實我猜他媽應該早就猜到了。
冰凝夜 wrote:肯亞新店剛開張營業沒幾個月就被抓,已經蹲在肯亞監獄16個月,當然需要老母寄點錢,招呼一下獄卒,才能點外食叫小姐,隨時4G LTE視訊轉播現狀. 之前賺的錢都先洗給前妻帳戶,老媽每月不知能分多少?
奇怪,是業績太差嗎...要老媽寄錢過去,連老媽都騙了(恕刪)
不過我猜劉小弟應該是詐騙老手了,豐厚金山銀山可能都借人頭掛名在親友名下,記者有興趣可以去查查.
檢調也要查一下劉小弟的前妻帳戶,裡面到底是每月24萬台幣,還是24萬美金...構不構成洗錢,能不能扣押,還給大陸被害人?
就看新任法務部長邱太三 如何表演,之前在扣解節目說的那麼簡單,也許有辦法把劉小弟營救回台,到達機場就會以 大陸提供的片面的證據力不足採信,當場解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