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很無言也無力
乎然想到辛普森案
明明辛就是兇手 但沒直接證據 手套也不合 辛普森在開庭時戴不上當成證據的手套
只能放人

補:
現在很多國家因為信任台灣人民
所以才給我們入境免簽待遇
竟然被用來出國搞詐騙!!
而且 目前相關單位沒有任何公文下來
境管局也只能放人走了
回25樓
找不出理由禁止他們出境
所以他們出國時已經不是犯人了 出境是不是逃亡只能看他們的良心了
ChangSH wrote:
想請問開版者樓主?
你如何知道1994年6月12日,辛普森殺妻案,
"辛"就是兇手,莫非當時你在謀殺案發現場,是目擊證人?...(恕刪)
建議你去看這本書
死亡解剖檯 ‧dissecting death
作者 Frederick Zugibe 斐德列克.薩吉伯博士、

第329-332頁有提到辛案敗訴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