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獲釋內政部次長:不能錯抓好人

怎麼看相關文獻

都感覺不出來他是好人........

SunnyGaGa wrote:
怎麼看相關文獻都感...(恕刪)


說他是好人確實過頭了點
但也不能因為他不學好,就讓他背負不該背負的罪名
兩個在包廂裡一起對警察開槍的人,一個死了,一個活著變成好人………

這件事告訴我們,廢死聯盟說的話是真的,只要活著,不管幹過什麼事
都會自動變成好人。
gufan wrote:
兩個在包廂裡一起對...(恕刪)


他能活著走出監獄
也是經過一連串許多的科學驗證

該死的當然要判死
但不該死的
也是要還對方清白

這才是司法的正義和公正...
鄭某拿槍,
沒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嗎?
他對警察射擊多發,
沒有殺人未遂之嫌嗎?

是否槍都是死去的大哥或友人的?
是否他發射的子彈沒有1顆打中警察、法官也採信其射擊行為僅是嚇唬而無意傷人?

如果警察真的不是死於鄭某槍下,
的確是該平反他的殺人罪;
但即使殺人果是冤獄
他是否1天牢都不用坐?
他的賠償金是否要扣掉其他罪名應坐牢的天數?
還是任一老百姓撿到1把槍後朝警察身邊射擊數發都不用負任何刑責?

直接就說不能錯抓無辜的人就可以了
還好人咧

如果次長真的這樣發言
那還真是譁眾取寵
rexjian wrote:
鄭某拿槍,
沒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嗎?


的確違反,所以這項罪難逃。

rexjian wrote:
他對警察射擊多發,
沒有殺人未遂之嫌嗎?


自述是沒有開槍。且他的自述坐位與員警中彈方向不符
員警說法是,鄭走到羅的位置(警方正前方)拿羅的槍開槍(但沒鄭的指紋),將員警擊斃,之後再走回原位

rexjian wrote:
是否槍都是死去的大哥或友人的?
是否他發射的子彈沒有1顆打中警察、法官也採信其射擊行為僅是嚇唬而無意傷人?


槍是羅的,自述是說,到KTV羅才請鄭拿著這兩把改造手槍
同樣,自述沒有開槍

rexjian wrote:
如果警察真的不是死於鄭某槍下,
的確是該平反他的殺人罪;
但即使殺人果是冤獄
他是否1天牢都不用坐?
他的賠償金是否要扣掉其他罪名應坐牢的天數?
還是任一老百姓撿到1把槍後朝警察身邊射擊數發都不用負任何刑責?


前提是沒有開槍,且彈殼都是在羅武雄身邊發現
改造手槍沒有擊發過的痕跡、子彈都是從制式手槍中擊發

疑點真的太多了,建議先看一下別人整理的資料再來發言
也希望有人能提供警方的說法跟蒐證
如果擁槍自重的鄭性澤是TMD好人
那麼當初參與警匪槍戰的刑事組幹員都應撤職查辦。

回想起來,鄭的老大羅武雄真可憐,原本好端端的飲酒作樂,
莫名其妙被一群闖入包廂的歹徒亂槍擊斃,
家屬可以出面申請國賠了
原來拿槍出門唱歌的叫好人,

我真TMD長知識了...

那我想當好人,不就要先買把槍帶在身上.
他只是帶槍去唱KTV,可能開了幾槍, 但打死人的那一槍不是他開的,

就算有罪, 他也關了十四年了, 早就該放出來了,

只要確定不是他殺的, 放出來並沒有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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