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參與審判、統一法律見解、判決違憲可聲請釋憲、終審法院設大法庭、避免奶嘴法官這些司法改革都非常好,但名嘴臧否案件,研議有無妨害司法這點是否意味往後都不能討論案件了?
那這樣大家在網路公開罵恐龍判決是否也是妨礙司法?往後是否白色恐怖會再度來臨?
連大陸都法庭直播了,我們卻連案情都不能討論,那還要談什麼轉型正義?

2016-09-24
談司改目標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昨天指出,司法院應逐步落實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三○號解釋的「司法院審判機關化」意旨,未來司法院只負責審判,不做司法行政,因此也沒有法案的提案權,他還主張,人民參與審判、統一法律見解、判決違憲可聲請釋憲、終審法院設大法庭、避免奶嘴法官等司改議題,都應列為司改目標。

台灣法曹協會邀請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蔡烱燉,在「市長官邸藝文沙龍」和審檢辯及學界人士討論司改議題。

統一法律見解 終審法院設大法庭

許宗力表示,每個司法院長被提名人都說要提升司法公信力,但司法公信力不彰,有其社會原因,法律見解應該要統一,「不能初一、十五不一樣」,由於台灣採用大陸法系,根據他的德國留學經驗,參審制可能較適合大陸法系。

避免奶嘴法官 法官需有人生歷練

許宗力認為,法官和社會脈動有距離,以前他說要避免奶嘴法官,引起部分法官反彈,但法官真的不能太年輕,不然人生歷練不足,定紛止爭會有問題,這才是正確選擇。

判決違憲可聲請釋憲 要有配套措施

許宗力表示,目前大法官對違憲判決無能為力,違憲裁判應讓人民可以聲請大法官解釋,但要有配套措施,不然案件可能如潮流湧向大法官。

至於司法院定位的問題,許宗力認為,應根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三○號解釋意旨,推動司法院審判機關化,不能對這個釋憲結果視而不見,他還自我調侃說,司法院審判機關化後,司法院就沒有提案權了,可能有人會問他:「那還當司法院長幹嘛?」

名嘴臧否案件 研議有無妨害司法

此外,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施慶堂提問表示,每天晚上,「許多電視台都有節目『名嘴召開偵查庭』,開始質疑司法案件」,不知許宗力有無辦法處理這個問題。

許宗力指出,名嘴在媒體上臧否司法案件的現象,引發不少爭議,他考慮以「妨害司法的罪名」處理,但許宗力野強調,以後不一定會這樣做,但至少在未來召開的全國司法會議,他會提出這個問題當成一個議題,如真的這樣做,也要考慮法院的裁判品質。

陳小春2525 wrote:
但名嘴臧否案件,研議有無妨害司法這點是否意味往後都不能討論案件了?...(恕刪)


大家都知道所謂的名嘴臧否案件指的是啥...

某種程度上來說,名嘴是台灣亂源的推手之一~

陳小春2525 wrote:
避免奶嘴法官 法官需有人生歷練
許宗力認為,法官和社會脈動有距離,以前他說要避免奶嘴法官,引起部分法官反彈,但法官真的不能太年輕,不然人生歷練不足,定紛止爭會有問題,這才是正確選擇。...(恕刪)


如果說考上技師之後都得 "下放" 到工地歷練個兩三年增加實務經驗 -- 目前技師相關考試預計朝這方向修法 -- ,何以司法官可以不用?~

陳小春2525 wrote:
台灣法曹協會邀請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蔡烱燉...(恕刪)


蔡烱燉是司法黑暗最大的推手吧
給他當副院長這是請鬼拿藥單嗎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Shuuta wrote:
如果說考上技師之後都得 "下放" 到工地歷練個兩三年增加實務經驗 -- 目前技師相關考試預計朝這方向修法 -- ,何以司法官可以不用?~...(恕刪)


考上司法官都要六年後才有實質任用
從基本的調解開始練到最後才負責審判
還是這樣不夠下放?要更基層才算?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看看

如果以後不能罵了?

上面說了算?

Gugugu wrote:
考上司法官都要六年後才有實質任用
從基本的調解開始練到最後才負責審判
還是這樣不夠下放?要更基層才算?


第一~

"下放" 云云我說的是技師,所以不用太糾結在這兩個字上~


第二~

關於司法官到基層歷練的時數問題...

何妨讓結果說話?~


要我說的話,技師之類的技術職,執業範圍涉及的問題大都有標準答案,所以儘管到現場歷練是免不了的,但是其實做中學問題並不大~

依規範計算,會過不會過、安全不安全,一翻兩瞪眼~

至於類似司法官這種涉及社會價值判斷的職業,價值判斷向來沒啥標準答案,沒有一定的人生歷練,跟我說這法官在下判決時會多方考慮個啥而不是三段論法就做出決定,個人著實抱持懷疑的態度~


第三~

歷練不一定要到基層;特別是司法官這種職業~

換句話說,倘若自恃考上司法官就自以為高人一等,如此心態,到哪裡都一樣~


只有書本經驗的技師很容易有實務經驗豐富的工地主任、現場監工、乃至於老師傅們會吐槽他們~

只有書本經驗的司法官?......誰人敢吐槽他們?~

若非如此,何以有人 -- 如同樓主 -- 一直詬病法官們拿來當擋箭牌的『自由心證』?~

Shuuta wrote:
大家都知道所謂的名嘴臧否案件指的是啥...

某種程度上來說,名嘴是台灣亂源的推手之一~...(恕刪)


01也每天都召開偵查庭阿,我覺得不輸名嘴耶。

Gugugu wrote:
蔡烱燉是司法黑暗最...(恕刪)


他是屬於司法改革派,是推動「法官法」的關鍵人物,雖然法官法到目前為止似乎跟監察院一樣沒甚麼用,但有總比沒有好。

Gugugu wrote:
考上司法官都要六年後才有實質任用
從基本的調解開始練到最後才負責審判
還是這樣不夠下放?要更基層才算?...(恕刪)


社會是不斷在演變,主因是為了利益而不得不改變,但司法院有政府的供養,安逸舒服的生活就好,誰會自找麻煩推動改革?
若不推動人民參與審判,就算司法官有多少年的社會經驗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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