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rder09 wrote:見死不救?社會觀感不佳喔算政府督導不周,沒強力執行罰則才讓遊客登山另外還有自行跑去海釣的也是,要派人加強巡邏抓到這些只能事後罰款...無奈啊... 只有罰鍰不怕的話,立法改列刑罰唄~如若造成其他損失,依法求償~社會觀感?~如果多數人都認為颱風天執意登山、觀浪者,出了事可以拒絕救援~哪來的社會觀感不佳?~政府督導不周?沒有強力執行?笑死人~台灣現在民意(粹)最大,政府大都只會討好而已~
LIKE-SEIKO wrote:支持開版提議 給錢也別去救萬一 就難人員發生事故 多少錢也賠不起 救災救難也是看天氣因素,不達放行標準是不能出動的這個執行單位會有依據,不必太擔心以前天候不佳飛官硬是要飛,我放行被砲得很慘(雖然飛官有簽名以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