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e.org網站有人發動請願連署,要求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12月19日投票時,不要投給川普而是希拉蕊.柯林頓。截至今天,已超過380萬人連署。
法新社報導,技術上來說,這是可行的。
不過現實社會中,這樣的要求成功機會不高,因為選舉人能獲得推選,正是因為他們忠於黨。而選舉人投下違背選民意向的選票,在美國歷史上更是寥寥可數。
根據美國制度,每1州都有數個選舉人,每1州選舉人數與各州國會議員人數相當,而國會人數多寡又取決於該州人口。所以像加利福尼亞這樣的大州就有55張選舉人票,像新罕布什爾的小州只有4張。
而總統大選規定,能在全美538張總選舉人票取得過半270張,即過當選門檻。選舉人大多是黨派活躍人士,他們將在12月19日投票,但這通常只是單純的程序性過程。
不過Change.org請願支持者認為川普「不適合」治國,呼籲川普贏得普選的各州選舉人,仍能投票支持希拉蕊.柯林頓,儘管這麼做可能導致這些選舉人面臨「小額罰款」。
川普在拿下佛州、俄亥俄州和賓州後,已經囊括至少290張選舉人票,相較於希拉蕊.柯林頓的228張。
希拉蕊.柯林頓本人已經承認敗選,並呼籲支持者尊重8日大選結果。她不太可能支持選舉人團發動反抗行動。
來源
要翻盤,需要數十位選舉人代表跑票才行。
TXLC wrote:
最後一場辯論時川普...(恕刪)
那問題是主持人設下的詭辯陷阱要讓川普跳,他很聰明沒跳進去。川普的原文是跟主持人承諾"我到時會告訴你 (I WILL TELL YOU AT THE TIME)"。這跟不願是兩回事。
因為假設兩者得票數平手,或是選票差距太近,或是被抓到有作票時,那候選人依法有絕對理由可循合法管道要求非常救濟。他沒道理先把自己的話講死。這是他高竿的地方。
像2000年大選小布什跟高爾的選戰拉鋸到最後差在佛羅里達的幾千票決勝負,兩方都派出監票人員重新驗票。這種狀況下沒有人會先說"我就認輸了"。
今天的現實狀況是,在兩方票數差距這麼大的狀況下,就算今天反過來川普是輸的一方他也沒辦法反悔耍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