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23個接受同婚國家
有21個另外設同性伴侶法
為什麼尤美女硬要改民法消除男女父母?
別以為是關心同性戀,你們沒外國人說話有分量。
2013年3月1日兩公約國家報告審查之結論性意見第79點
2014年6月24日CEDAW公約國家報告審查之總結意見第33點
國際人權專家兩度明確建議台灣政府「應修訂民法」
尤美女委員立法院公告
2013對中華民國政府落實國際人權公約初次報告之審查
2014CEDAW中華民國第2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總結意見
Gugugu wrote:
改民法消除男女父母?
許毓仁:修法父母稱謂會改是nonsense
怪怪?
要不要再進化成 "三親一", "四親一", ...
反正雙親一和雙親二既然沒限定男女,
還要執著只限定在雙親上頭嗎?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