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反對同性伴侶爭取該享有的福利以及權利,但我認為較適合以"特別法"方式處理,若貿然以民法方式,衍生出來的各種問題不是你我可以想像的~這包含了未來家庭組織,社會風俗,甚至倫理繼承...國家法律(民法)跟一般規範不同,怎可貿然修改!我相信很多挺同都是本著關懷人權相挺,但我們社會本來就沒有反同,只要不違反社會秩序,不會有人歧視他們,也很多優秀的同志在專業上發光發熱大家都給予肯定,台灣社會本來就是多元跟包容的,為何要多此一舉那麼激烈的搞得族群對立?其中的緣由希望大家好好深思....



gilin wrote:
不反對同性伴侶爭取...(恕刪)

因為TAIWAN NO.1的自卑心裡

亞洲第一太有吸引力了

立委們也想在歷史記上一筆並贏取同志選票

日後怎麼個亂法他們是不會care的
我的部落格,歡迎來坐坐:blog.yam.com/weatherman

yzchen wrote:
因為TAIWAN NO...(恕刪)


除了選票之外,剛好可以沖散福島食品,販售台電的新聞。
應該要分心理跟生理來討論,不要只是一昧地要迎合某族群表示自己不歧視而立法或修法,太矯情了............

台灣有很多正經事需要趕快排入議程解決,領養退役犬、多元、例休...不要老是在這些無關痛癢的議題打轉.....

gilin wrote:
不反對同性伴侶爭取該享有的福利以及權利,但我認為較適合以"特別法"方式處理...(恕刪)

用特別法、不修改民法
國外的兩公約審查不會同意
2013年3月1日兩公約國家報告審查之結論性意見
第79點「應修訂民法」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同志要結緍談戀愛的他們的事, 可以用特別法
一定要動民法就是有問題, 堅決反對
將來可能還有人獸/多人之類的也是用特別法解決

Gugugu wrote:
用特別法、不修改民...(恕刪)


所以只是"某黨"用來包裝自己政績的手法?若是這樣就太惡劣了...把台灣人民當棋子出賣了~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擔心很多人支持同同只是為[人權]考量,尤其是學生支持者眾多,而修法的蝴碟效應還未影響到他們的未來,等到社會秩序改變甚至是崩壞,到時再怪罪政府沒有通盤考量?那時有人會想到自己就是毀掉正常生活那背後的推手?
只要換黨了

政府就沒問題了


又換黨了

問題全在政府了


這是現在年輕人的標準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