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近期同性婚姻修法議題的想法,請從尊重彼此開始而非強迫別人接受

身為一兩個孩子的家長,一個從母姓一個從父姓,在教育上也盡量教導他們用同樣的眼光看待所有人,個人對於同婚修法爭取權益與權利不反對,也尊重同性婚姻及任何的遊行活動。
但我要說"愛”與多元性別平權跟身體自主、”性”是兩碼子不相干,請挺同者也尊重及正視自己原本的訴求,鄭小姐(先生)妳的行為就是凸出、奇怪,而這也是妳想引起注意的本意不是嗎?所以不要用國外怎樣台灣也應該怎樣的冠冕堂皇理由去辯解,尤其是您身為老師,本應對自己的行為更謹慎(除非您平常就習慣這樣穿搭)。
老實說個人對於彩虹旗的紅色意涵不是很認同,我相信人性本惡(至少惡多於善),沒有也不會有那位反同的張守一先生的耙糞新聞,所以認為還是需要基本的道德規範,對於無限上綱的身體或性、情慾自主並不認同,說句不好聽的,個人對於路上的正妹也是有情慾衝動與生理反應的…挺同不是流行,反同也不是落伍,真正的性別平權應該是要彼此尊重,而非強迫或洗腦他人接受自己的觀點或性向,客觀事實就是異性戀族群是多於同性戀族群。
也請政府不要因為個人政治傾向亂掛彩紅旗,而學校、老師要教的應該是正確性知識與對多元性別傾向的尊重,但不應把爭議頗大的情慾探索、”恐”同症等文字、議題納入(對,就是指三民版的公民課本),對同性過分親密行為不舒服不也是異性戀者的身體自主權利嗎?我不反對同婚與多元性別平權,但請政府不要逼這些嘗試尊重多元性別的家長激發對此議題的厭惡…

672984 wrote:
請政府不要逼這些嘗試尊重多元性別的家長激發對此議題的厭惡...(恕刪)


+1

672984 wrote:
身為一兩個孩子的家長...(恕刪)



672984 wrote:
身為一兩個孩子的家...(恕刪)



672984 wrote:
政府不要因為個人政治傾向亂掛彩紅旗,而學校、老師要教的應該是正確性知識與對多元性別傾向的尊重


672984 wrote:
身為一兩個孩子的家長...(恕刪)



您需要改變的是,看待「女體」和「男體」一視同仁!
都是上天自然的產物?
男人可以裸露,女人不行,是什麼道理?
一些原始民族,視女性上空為自然呈現!
反而較沒發生什麼性侵?
反而是東方儒家民族性?
躲在房間看A片偷爽,然後道貌岸然指責女性裸露!
尤其是那些把女性用面紗罩袍整個遮住的假借宗教名義的國家,土豪們妻妾成群!
大概會有人說,
你這是站在異性的立場來看同性相愛,
不然為什麼不說是同志被強迫接受異性的立場

pp2016 wrote:
您需要改變的是,看待...(恕刪)

原來你們需要的是人類文明倒退到原始時代?為什麼?現代社會不好嗎?

pp2016 wrote:
您需要改變的是,看...(恕刪)


天體最好,最平等,您可以考慮從今天開始不要穿衣服。

pp2016 wrote:
您需要改變的是,看待「女體」和「男體」一視同仁!

怎麼一視同仁?
女性勞工就有生理假產假,
女兵還有月經假免操課站哨,天理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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