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反納粹是規定在法律裡面的,法律嚴格禁止宣傳納粹主義以及第三帝國相關標誌,法律明文禁止使用納粹萬字旗與希特勒式敬禮,違反的人將會以煽動種族仇恨的罪名起訴。

日前光復高中的事件, 導致該校受到以下的處分 (或影響):
1. 總統府要求學校道歉, 究責
2. 教育部將扣減該校明年之補助款200萬
3. 教育部火速拔除該校的優質高中認證
3. 校長引咎辭職

除了校長引咎辭職算是他的個人行為之外, 其他的行政處分, 不知道是否有法源依據?
也就是說, 中華民國有哪一道法律禁止任何國民, 把自己扮作納粹, 使用萬字旗?
如果沒有, 教育部為什麼可以因為 "總統震怒" 就隨意處罰學校?
這樣的行為, 跟專制國家有甚麼兩樣?

我個人當然不認同該校學生的行為, 但是依法行政, 沒有法源, 沒有規定, 就不能施以處罰.
首先你該做的是 google "行政處分" 這四個字的定義是啥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法源?

這200萬補助是怎麼來的?搞不好就是獲得優質高中認證後所得到的補助。所以如果認證被取消了,當然也沒有補助了。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精進優質經費要點修正規定

至於能不能撤銷認證呢?一google就跑出這條:
優質高中職認證 撤銷10私校

裡面就提了:
教育部先前公布的優質高中職名單有爭議,昨重新檢視各校近三年有無「重大違規事項」,包括重大影響學生權益、嚴重違反法規遭主管機關糾正、嚴重影響學校名譽之負面新聞,或者曾發生校園安全通報甲級事件。

早就有先例了,既然您都覺得學校這麼做是不當的,說這是負面新聞不為過吧。這麼作完全合法吧。

Ramsa wrote:
首先你該做的是 google...(恕刪)


我已經改成處罰了, 感謝指導.

ohmoto_tw wrote:
日前光復高中的事件, 導致該校受到以下的處分 (或影響):
1. 總統府要求學校道歉, 究責
2. 教育部將扣減該校明年之補助款200萬
3. 教育部火速拔除該校的優質高中認證
3. 校長引咎辭職
我已經改成處罰了,...(恕刪)


你還是沒搞懂,這次事情完全不需要法源
收回補助款,也沒有也不會有哪一條法律會去規定這種雞毛蒜皮的事

這些事情只需要上級機關命令能夠達成了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納粹不能講

南京大屠殺不能講

就228可以拿出鞭

啊不就台灣人命比較賤?
我就是改善社會風氣、風糜萬千少女、刺激電影市場、玉樹臨風的整人專家胡真、英文名字胡真!
韓國也下台,大家開心社會祥和。
ohmoto_tw wrote:
德國反納粹是規定在...(恕刪)
這件事其實沒什麼好討論的,今天倘若是中國或是日本或是韓國的學生去開這種玩笑,相信該國政府也會對該學校做處分的,

這種事情沒被爆出來本來還好,一被爆出來一定代誌大條懂嗎?

ohmoto_tw wrote:
德國反納粹是規定在...(恕刪)

若有人拿慰安婦開玩笑~
這樣就該知道學校真的錯了。

ohmoto_tw wrote:
德國反納粹是規定在...(恕刪)


本來就可以好好教導的事情,
事情搞成這樣,害小孩子變成全球公敵,
很難不懷疑是因為那個駐德的人員為了讓自己在德國爭功,所以故意要把這事情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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