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世界上少數有戶籍的國家(中國,台灣,日本,越南,北韓)。如果廢除會有任何壞處嗎?
在美國,幾乎所有的公民都有駕駛執照(Driver's License),而對駕駛執照的規定是,駕駛人每到一個地方不超過10天或15天,就必須到當地的DMV登記,否則就會被視為「無照駕駛」(Diving without License),從而可能會被警方開具罰單,甚至會被以輕罪起訴(misdemeanor)。
那麼,不會開車沒有駕照的人怎麼辦呢?比如一輩子都不開車的殘疾人,或者新移民來的老年人等。那麼,這一類人就可以辦身份卡(ID,即Identification Card),身份卡也需要到DMV去辦理,樣式與駕照是一樣的。
所以,每個家庭搬到新址以後,都會到DMV登記變更住所的信息,換取新的駕照(或ID)或在原駕照上(或原ID)加以改注。這樣,DMV就有了所有人口的流入流出的詳細信息,當地政府也由此得到了本地居民的流入流出情況。
因此在美國,駕照(或ID)就是個人身份證明,相當於中國的居民身份證。乘坐國內飛機要出示駕照(或ID),住賓館要出示駕照(或ID),凡是需要身份證明的地方都需要出示駕照(或ID)。所以,美國的駕照(或ID)也基本上等同於中國的居民身份證,從而可以實現對社會的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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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戶籍登記有差嗎?
人口流動性較高社會,戶籍地與居住地不一致,衍生很多問題與不必要的社會成本,
學生外地讀書,租屋族房東不一定給放戶籍,到大都市打拼,戶籍放老家,...
最近一次用到是統一發票領200元,搞不懂為什麼是填戶籍地址而不是通訊地址,有事一定先打留下的手機或電話,從戶籍地址再找人,麻煩又不及時,
讓人詬病之一的選舉投票,
就算以台灣面積,返鄉投票就已經很麻煩,很難想像美國人會從東岸飛到西岸,或是日本人從東京回到北海道,就為投張票,
要說不在籍投票,沒有戶籍,就沒有在不在籍這個問題了,
務實的檢討戶籍在生活與工作會使用到的機率與必要性,改善相關行政作業,存廢也可以討論,尤其台灣算是網路普及地區,
不過當然不能以政治計算為前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