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Uber被重罰,原因我看新聞說Uber申請為資訊服務業,但政府想把它歸類成運輸業但事實上Uber還是有合法成立公司,繳納稅款。而目前國人普遍有使用臉書的習慣,Facebook的廣告費也非常驚人一年在台灣廣告量幾十億,甚至百億都有可能但Facebook公司設在國外,也未在台灣設立分公司廣告費連基本的發票也沒開立為何國稅局都不查???又是兩種標準嗎??
房市小牛 wrote:而目前國人普遍有使用臉書的習慣,Facebook的廣告費也非常驚人但Facebook公司設在國外,也未在台灣設立分公司廣告費連基本的發票也沒開立為何國稅局都不查??? 這2種差蠻多的吧,FB主機在國外,廣告主購買廣告刊登服務,服務地點也是在國外,臺灣似乎沒有課稅到完全國外的交易,至於開發票部分,應由廣告主向FB公司要求開立invoice,可視為營運費用扣稅。
bart_go wrote:這2種差蠻多的吧,FB主機在國外,廣告主購買廣告刊登服務,服務地點也是在國外,臺灣似乎沒有課稅到完全國外的交易,至於開發票部分,應由廣告主向FB公司要求開立invoice,可視為營運費用扣稅。...(恕刪) 同樣是外商,google廣告可是有合法開立發票哦! FB完全閃避!另外FB的invoice,國稅局根本不認帳FB都沒在中華民國繳營業稅了,國稅局哪會認列
房市小牛 wrote:同樣是外商,google...(恕刪) 應該是Google有台灣分公司,所以買Google台灣的廣告是向Google台灣購買。我猜這部分應該有點像是品牌如果有台灣專櫃, 在台灣的客人多半在台灣專櫃買(開國內發票), 沒有台灣專櫃的, 就自己上網到國外網站買(非國內發票), 目前消費者若購買金額超過免稅門檻,過海關時會被課營業稅。 政府準備對跨境電商徵稅, 就是要課這塊的部分。
不必牽拖到其他案子,難道妳跟別人一起闖紅燈結果你被抓,就說別人也闖為何只抓你但是你就是違法阿Uber到底為資訊服務業還是運輸業其實大家都明白拉不是說Uber不好,相對的比一堆計程車好太多了計程車真的要進步但是政府會允許一間公司跟它大小聲對抗的嗎
gnndyy wrote:公司設在國外,也未在台灣設立分公司.老板也不是台灣人.國稅局要查甚麼?要課他甚麼稅?...(恕刪) Facebook不在台灣繳稅的話,就像Uber一樣,讓他的網頁在台灣無法顯示為何有兩套標準???
房市小牛 wrote:Facebook不在台灣繳稅的話,就像Uber一樣,讓他的網頁在台灣無法顯示為何有兩套標準??? 看了你的文,我以為阿共打過來實施GFW。嚇得我趕快去看 www.uber.com ,發現還是好好的啊,你別嚇人。下午中華電信有斷線,該不會這樣導致你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