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蹟生還出庭破謊言 冷氣包商怒控國防部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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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報導】本月15日台北地方法院宣判,蔡志裕所涉業務過失殺人無罪。2013年9月12日,承攬國防部冷氣維修工程的蔡家父子,在忠愛營區維修冷氣時發生主機爆炸意外,現場因高壓而產生近2千度高溫奪走2條人命,更造成另外14人輕重傷。事後國防部隱瞞出事主機早已超過使用年限10多年的弊端,將所有過錯推給全身92%燒燙傷陷入昏迷的蔡志裕。
但奇蹟發生,原本被醫師判定沒救的蔡志裕,竟在被檢察官起訴後突然甦醒,經歷漫長的訴訟,不但幫自己討回公道,也揭開國防部官員冷血卸責的醜惡嘴臉,鏡週刊專訪蔡志裕,他痛批:「國防部才是真正的殺人凶手!」
4月21日中午,即使天氣悶熱,但全身仍穿著壓力衣,忍著如著火般疼痛,68歲的康克公司總經理蔡志裕,滿腔悲憤地向鏡週刊怒控國防部官員瀆職、官僚殺人!蔡志裕憤怒地說:「今天司法還我清白,可是我非常憤怒,國防部不僅把錯撇得一乾二淨,還想嫁禍給我和兒子!」
蔡志裕是國內極少數擁有甲級空調技術士執照的專業人士,曾多次獲美國業界頒發優秀技術人員認證,專門承接政府機關的冷氣維修和消防工程施作維護,在業界頗有聲譽的他,早從2004年就成為國防部簽約的冷氣維修廠商,不料,2013年9月12日,國防部忠愛營區的冷氣主機爆炸,造成2死14傷,讓當場全身灼傷的蔡志裕,變成業務過失殺人罪的被告。
蔡家父子說,會發生意外,主因是使用年限只有7年的冷氣主機,國防部用了近18年也不換,其次則是國防部在2009年開始讓廠商以低價搶標,換了另一家空調維修廠商,成為災難的開始。
原本國防部冷氣是由蔡志裕經營的康克公司承攬維修,據他透露,機台點交給另一家以低價搶進的廠商時,妥善率是99.8%,沒想到事隔2年,國防部又打電話向他求援,表示原得標廠商把機台修壞後置之不理,需要康克公司回頭幫忙。
康克公司拗不過國防部承辦人員一再請求,只好與國防部另行簽約進行維修,不料到了現場,發現機台妥善率只剩下20%,等於全然沒維護,若繼續維修只會徒增危險。蔡志裕認為事態嚴重,向忠愛營區提出更換主機的建議。
但國防部不但不聽勸,還告訴康克公司:「營區要搬遷了,不可能再編列預算,長官也不能沒冷氣吹,繼續修吧!」任憑蔡志裕如何勸說,國防部就是不為所動,依舊要康克公司維修早已超過使用年限達2倍以上的冷氣主機。
意外發生當晚6點,原本準備下班的蔡志裕父子,接到忠愛營區打來的電話,表示營區內的冷氣主機全部停擺了,要他們趕緊進營區維修。蔡志裕說:「我跟國防部說,已經過了下班時間,維修人員回家休息了,是否能隔天早上再看?對方一直強調,長官早上就要吹冷氣,不能拖延!」
蔡家父子只好與維修人員林育生前往營區,巡查後發現,其中1台冷氣冰水主機台,因接線端子嚴重漏油停擺,且有冷媒外洩,蔡家父子趕緊更換端子,並填充冷媒油、冷凍油,確認無誤後,國防部人員即要求開機,並由技工林育生執行。
沒想到一開機,正站在冰水主機旁查看的蔡家父子隨即聽到「滋」的一聲,瞬間的高壓將冷媒油、冷凍油噴濺而出,挾帶近2000度的高溫,讓蔡家父子的皮膚瞬間著火,緊接著濃煙竄出、滿室哀嚎,受傷的眾人紛紛擠往機房狹小的出入口逃生。
蔡家父子勉力支撐意識,在場搜尋是否還有其他的同伴尚未逃出,直到上了救護車,2人因傷勢過重陷入昏迷,被送到台大醫院進行急救。
爆炸最終造康克公司技工林育生、國防部1名上士林逢春,因吸入過多濃煙而喪生,距離爆炸機台最近的蔡志裕幾乎沒了性命。蔡家父子回憶,當時地下室機房通風不良、環境侷促,防火門前更堆滿雜物,造成逃生困難…【點我看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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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個人看法
1. 政府單位電器使用年限破表修到不能修是常態,就連尋常人家裡的電器也一樣,怎能說是國防部的錯,如果一切按照年限來辦,又有人說政府浪費錢了。
2. 被低價搶標兩年,在這之前仍是他們在維護,怎麼會有國防部隱瞞出事主機早已超過使用年限10多年的說法。是記者還是維修公司自己編的嗎?
outmankobp wrote:
我的個人看法
1. 政府單位電器使用年限破表修到不能修是常態,就連尋常人家裡的電器也一樣,怎能說是國防部的錯,如果一切按照年限來辦,又有人說政府浪費錢了。
2. 被低價搶標兩年,在這之前仍是他們在維護,怎麼會有國防部隱瞞出事主機早已超過使用年限10多年的說法。是記者還是維修公司自己編的嗎?
不用想的那麼複雜
法官就是看證據判案
誰的證據齊全,誰拿得出有力的證明
誰就勝訴...(不服方在上訴即可)
年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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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愛營區維修冷氣時發生主機爆炸意外,現場因高壓而產生近2千度高溫奪走2條人命,更造成另外14人輕重傷。事後國防部隱瞞出事主機早已超過使用年限10多年的弊端,將所有過錯推給全身92%燒燙傷陷入昏迷的蔡志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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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說國防部在事情發生後對外沒有坦言主機已經使用超過10多年了,而把爆炸問題推給維修商維修失當,並不是苦主(康克公司)不知道使用年限已經超過10多年
而維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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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家父子說,會發生意外,主因是使用年限只有7年的冷氣主機,國防部用了近18年也不換,其次則是國防部在2009年開始讓廠商以低價搶標,換了另一家空調維修廠商,成為災難的開始。
早從2004年就成為國防部簽約的冷氣維修廠商,不料,2013年9月12日,國防部忠愛營區的冷氣主機爆炸,造成2死14傷,讓當場全身灼傷的蔡志裕,變成業務過失殺人罪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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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機已經使用過一段時間(先前可能是另一家在維修)
2013年爆炸,主機用了18年,這台主機1995年就已經開始服役了...
2004接著轉給苦主(康克公司)承攬(妥善率是99.8%),然後被低價廠商搶走(妥善率降到20%)
你是說你家的空調室外機吧!!!
這種中央空調水冷系統,不是更換冰水主機就結束了。如果只是普通維修,哪需要簽約?政府都有一般維修經費,根本不需要另外發包簽約。
這個在公部門待過就知道,這樣一筆預算要編,確實很麻煩,特別在營區要遷的狀況下,都在忙著做財產處分,
哪有時間來管你換新設備?
我個人看法,前面都沒問題,國防部用低標找人來做案子,或者這個包商去接這個案子,都沒有問題。
各有所需。
有問題的是出事後,軍營主管把責任推給包商,這有點不厚道。調查人員也不夠仔細。
甚至要追究的是做偽證的責任。
像我單位的公務車,就是接收別的單位報財產處分的車,快20年了,整個單位的人翻山越嶺,都靠這台公務車。
時間不是問題,也不是浪費錢。
公務單位就是這樣,上面計畫案給你錢,你就能拿去用,在計畫內容範圍內,把錢花光,都沒問題。
但這筆錢,就是不能拿來用在買車、買冷氣、買其他東西,就是不行。
我的單位一年可以處理幾億的案子,隨便案子怎麼玩都行,浪費錢都不怕。但買一台新一點的公務車,就是不行。(我的單位是在外面跑的業務單位,要到處巡察、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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