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第一次是被騙被辜負,那第二次就是女學生死纏爛打了吧
通姦罪再度不負眾望,給無辜的原配一個公平正義,懲罰了小三
所以說往生女作家真的是有可能被判通姦罪啊,補教名師的老婆果然是有所本,不是虛張聲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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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師生戀2度墮胎 被負心師拋棄被師母告
2017/06/05 09:39 51038
台南藝術大學饒姓專任教師2011年認識大三生劉姓女子,兩人發生師生戀,劉女畢業後留在學校當助理,兩人持續地下情。劉女在2014年10月及2015年3月兩度懷孕且兩度墮胎。劉女第二次想以孩子逼饒男與妻子離婚,饒男受不了向妻子坦白,雙方鬧上法庭,台南地院法官日前依相姦罪判劉女7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一審判決書指出,被告劉姓女子是南藝大助理,她在2011年、就讀大三時認識已婚的專任教師饒姓男子(他被控妨害家庭,其配偶撤回告訴),兩人發生戀情。劉女、饒男在2014年10月及2015年3月在南藝大教職員宿舍發生性行為,這兩次性行為,劉女均懷孕。
饒男供稱,劉女第一次懷孕時,對方傳驗孕棒的照片給他時,他嚇了一跳,立刻要求對方去拿掉,因為他本來就不承認這個關係,而且不應該有這個事,他便支付一萬元要劉女去墮胎。
劉女為挽回這段地下情,她依約到醫院流產,2015年4月底寫了一封文情並茂的電郵給饒男,「我是多麼希望能再與你手牽手、抱著走在街上。邊等車邊被你抱著,那時身體不好,你很呵護我,我真的好幸福。我是多麼希望,孩子走了後,守在身邊的是你,而不是姊姊。…對不起,我真的錯了,真的好想好想你,好希望能夠再抱你、再親你。我真的什麼都不要,只希望能再抱抱你,跟你在一起沒名沒份也無妨了。我真的一直在等你。」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饒男與劉女通姦事證明確,由於饒男的徐姓妻子撤回告訴,不受理饒男犯行,至於劉女則依兩件相姦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7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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