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宇性侵殘殺女模,律師盼鑑定有無教化可能

2017-08-04 15:32聯合報 記者李承穎╱即時報

男子程宇性侵殺害陳姓女模,士林地檢署日前依殺人和強制性交等罪起訴程,士林地院今天召開準備程序庭,檢方直指程宇誤導檢警辦案,不知悔改,惡行重大,但程宇開庭時仍緊咬女友梁思惠是共犯,強調梁都在一旁觀看;程的辯護律師黃致豪也當庭遞狀,提出將程宇送心理鑑定得聲請,以釐清程是否有「教化可能」。

起訴指出,程宇以殘忍手段殺害陳女,僅為求一時私慾及為求少許財物所得,犯後不但未知悔悟,還嫁禍女友為共犯,擾亂偵辦方向,另程宇出監又再犯,顯然已無教化可能,應與社會永久隔離,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

但黃致豪今天向法院聲請,希望委由台大心理系,針對程宇「是否有教化可能」做心理鑑定,黃指出,他們今天確實有向法院提出申請,但送哪個單位並非他們能決定,其餘關於此案件細節則不願多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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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教化可能就不用判死刑?搞清楚是“可能“,所以根本沒有意義,玩什麼文字遊戲,
有教化可能那也有教化失敗可能啊,問題是教化失敗有人負責嗎?
台灣法律真是悲哀!
這個三審定讞死刑並在一個月內槍斃的話~我請鄉民1000份雞排
我比較好奇拿什麼來鑑定的?
面試?筆試?還是就走個過場
管你三七二十一,趕快核章可教化就對了
為什麼隨便就說可教化的人都不用負責?
醫師有醫療責任
建築師有簽證責任
就法官什麼屁都不用負責
乾脆直接訂個國定殺戮日好了,反正都可教化

A辣愛怕跑 wrote:
這個三審定讞死刑並...(恕刪)


判死就很難了

亂世要用重典阿



說實在的 現在的律師愈來愈好當了!!
啥証據都不用 只要這招"送心理鑑定,以釐清是否有「教化可能」"
就能當律師了
法官也一樣 "依兩公約"

A辣愛怕跑 wrote:
這個三審定讞死刑並...(恕刪)
.

你這要過三關 很難吃到了

只要活著,
通通可教化,
鑒定完畢,
要煩惱的是要怎麼鑒定法官.
100個99個穩的,
遇到一個想不開的,
才有機會中死籤,
不過也不用太擔心,
判死又不一定會死.

A辣愛怕跑 wrote:
這個三審定讞死刑並...(恕刪)


太沒誠意了
現在殺人犯應該不用請律師了吧!
不用律師盼
法官就會自動自發幫殺人犯搞成有教化可能了。
物極必反啦,我倒看看台灣還需多久就會選出杜特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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