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國逮捕、審訊、坐牢、驅逐出境過的當事人出來講話了。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70913/1202800
李明哲庭審,正如外界普遍預估的一樣,是一場事先排練好的戲碼。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李明哲在回答詢問的時候,完完全全是在背誦稿子,幾乎沒有一個字是自由意志的表達。這種「順從」或許是李明哲迫不得已而為之,或許,也正是李明哲的機智之處。因為把一場戲演到如此一板一眼,才更能讓外界察覺到這並非他本人的意願,更可以讓外界知道他受到了極大的壓力。
有人說,李明哲明知道中國沒有法治,仍舊還要去挑戰那個政權,這是咎由自取。這種犬儒主義的言論,就如同一個少女因為漂亮而被強暴,人們不去譴責強姦犯,反倒指責少女「明知道漂亮會引來強姦的危險,為何還把自己打扮得那麼漂亮」一樣,實在不值一駁的。比較值得討論的,倒是中共這場政治戲碼,到底是演給誰看的?當然,我們可以肯定,這首先是演給台灣的政府和人民看的。與李明哲同案的彭宇華到底是誰?現在中國的維權人士群體中已經有人質疑,為甚麼以前從來沒有聽說過這個人。因此不排除這是一個釣魚式的假案的可能性。如果這真的是一個故意設計的陷阱,那麼顯然中共當局不是為了打擊李明哲本人,而是另有用意。這個用意,李明哲庭審之後,中共官方媒體《環球時報》的社論迫不及待地明確表達了出來,叫做「教台灣人遵守大陸法律」。這裡話中有話,其暗含的意思,就是台灣人的行為,中國大陸的政府有權利和義務進行「教育」,等於是在用這樣的方式彰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主張。以「陰謀顛覆政府」的罪名來給李明哲定案,本身也含有這樣的宣示意味。因此,這場政治戲碼,實則是一種統戰手法,顯示中共的管轄權可以延伸到台灣人。這場政治戲碼,第二個就是演給國際社會的非政府組織看的。中國這幾年在社會層面,越來越走上「閉關鎖國」的道路,對境外力量越來越警惕和防範。這幾年,中共當局開始執行對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更為嚴厲的管制辦法,當然是為了防止所謂「境外反華勢力」對中國的「顏色革命」滲透。而對中共來說,法律的制定是不夠的,他們必須要找到一兩個具體的案例,來證明他們制定的法律不是說著玩的,而是來真的。所謂「殺雞儆猴」,以震懾國際公民社會中試圖進入中國的力量。而李明哲案,就成了他們的「普及法律知識」的案例。而在我看來,這場政治戲碼,中共當局設定的觀眾,最主要的,其實還是中國內部的公民社會。李明哲案絕不是單一的事件,最近中共不斷加緊對國內的言論管控,從不得在微信上傳播宗教,到微信群組的群主要為群內的言論負責,整體來看,剿滅任何可能對政權的穩定形成挑戰的力量,是一個全面佈局的整體性治理工程。有人說,這是因為即將召開「十九大」而可以預期的嚴控,這恐怕過於簡單化,實際上,整體性的政治嚴控的網絡,這幾年來都一直在慢慢佈局,李明哲只是被編織進這個佈局的一個棋子而已。李明哲案件,最大的意義就是告訴我們,在習近平的意志下,中共的社會控制將越來越嚴格,其極權主義的發展趨勢會越來越明顯。古人說:「危邦不入,亂邦不居」,現在中國有一些資產的人都在想儘辦法離開,一些維權人士也在逐漸轉移到海外避險。在這種情況下,台灣人到中國大陸去,不管是去做什麼,都應當謹慎三思。
但沒說骨頭硬可以不認罪,
人家秋瑾當初骨頭硬到被砍頭的。
1907年7月10日,她已知徐失敗的消息,但拒絕了要她離開紹興的一切勸告,
表示“革命要流血才會成功”,她遣散眾人,毅然留守大通學堂。
14日下午,清軍包圍大通學堂,秋瑾被捕。她堅不吐供,僅書“秋風秋雨愁煞人”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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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軟趴趴學人搞運動,
那之前推翻滿清的革命黨人都是白癡嗎。
王丹到現在還是搞不清楚他們這一代為什麼失敗,
這時都就知道讀"林覺民與妻訣別書"的重要了吧。
只想搗蛋沒有拋頭顱灑熱血的勇氣,
還是乖乖當平民百姓好一點。